嘉定区卫生局文件
关于成立嘉定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中心的通知
索 引 号: WC2310000-2013-01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9-25
名 称: 关于成立嘉定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中心的通知
文 号: 嘉卫(2013)4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切实维护本区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上海市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沪府发〔2012〕103号)和《关于加强区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的实施意见》(沪卫医管〔2013〕3号)等文件要求,经区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嘉定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中心(简称“监管中心”)。现就监管中心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监管中心组成成员
主 任: 陆 璇    嘉定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主任: 谢岳林    嘉定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徐卫卿    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 应秀玲 王海梁 汤 洁
监管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医疗服务监管的日常运行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汤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监管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受区卫生局委托,负责对本区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情况实时、全程监管,对本区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服务效率、医疗费用等方面加强监管;
(二)负责建立医疗服务监管核心指标数据库,统一收集、汇总由卫生监督所、医疗事故办、卫生事务管理中心、医学会和各公立医疗机构等单位或部门提供的医疗服务监管核心指标数据。指标数据逐步实现大部分后台直接抓取,定量指标自动采集生成,起步阶段通过直报系统采集数据;
(三)负责组建本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组织网络,定期开展医疗服务监管活动,对医疗服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偏差及时进行指导和调控,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四)负责将医疗服务监管结果提供给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评价、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政府投入机制拨付考核等相关管理部门使用;
(五)负责为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和完善本区医疗服务相关规范、标准和政策提供循证依据;
(六)负责区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医疗服务监管工作。
原《关于成立嘉定区卫生局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嘉卫医政〔2010〕7号)文废止。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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