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
关于同意嘉定区马陆镇大裕村村民委员会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意见
索 引 号: WD6301000-2013-02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发文日期: 2013-10-23
名 称: 关于同意嘉定区马陆镇大裕村村民委员会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意见
文 号: 嘉绿容许[2013]2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定区马陆镇大裕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的“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申请”已于2013年10月16日收悉。
嘉定区马陆镇大裕村村民委员会为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规范林地建设管理,根据沪规土资综【2009】1072号文件精神,在马陆镇大裕村浏翔公路东侧、长浜路南侧的110亩的林地内空地上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建筑占地面积300平方米,该地块属于嘉定区马陆镇大裕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经我局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情况属实,同意嘉定区马陆镇大裕村村民委员会在马陆镇大裕村浏翔公路东侧、长浜路南侧的110亩的林地内空地上建造300平方米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管护设施中除防火瞭望塔外,建筑高度严格限定在2层以下(建筑檐口高度不应大于8米)。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林地不超过两年,自2013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2日,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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