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城发集团:
为进一步提高水务项目建设透明度,规范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现将《嘉定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平台运行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上海市嘉定区监察局
2013年9月22日
嘉定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平台运行规则
(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水务项目建设的透明度,运用“制度加科技”的理念,规范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水务工程项目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特制订本规则。
一、监管范围
凡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的管理补贴项目和投资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均列入本平台监管范畴。
二、监管内容
从水务工程管理补贴和项目建设两方面加强监管:
(一)水务工程管理补贴项目重点围绕资金到位及拨付等情况实施平台监管。
(二)水务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围绕立项、招投标、资金管理、审计或审价、后评估、项目进度六个环节实施平台监管。具体为:
一是对立项情况的监管。加强立项总投资的控制和监管,确保项目安排的科学性,防止重复建设。
二是对招投标情况的监管。加强设计、勘察、监理和施工四个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操作程序,形成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竞争机制。同时,加强初步设计审查概算、施工图审查概算的监管。
三是对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管。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管,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大额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透明和高效。
四是对项目的审计监管。重点审计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中不符合规范的行为。
五是对项目的后评估监管。重点对清算价超合同金额等问题的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后评估工作。
六是对项目进度的监管。及时反映项目进度、描述组织实施过程和未执行原因,在一定层面公开执行情况,便于接受监督。
三、平台管理和使用
(一)信息输入。项目建设单位应明确一名负责信息输入的工作人员,报区水务局备案。信息输入工作使用专门计算机,通过政务网登陆监管平台输入。该计算机使用实行输入员负责制,严禁他人使用。信息输入员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有关信息输入系统,除资金执行和项目进度情况外,其他监管内容一经输入,不得随意更改。
(二)设置预警。项目制对项目立项、采购(招标)方式、中标金额、清算价、初步设计审查概算、施工图审查概算等环节、要素设置预警点。项目出现下列情形的,将在监管平台首页面予以亮灯预警:
1、“红灯”预警的情况:
1)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方式;
2)初步设计审查概算、施工图审查概算超立项总投资;
3)清算价超合同金额30%以上(含30%)。
2、“黄灯”预警的情况:
清算价超合同金额10%-30%。
(三)共同监管。监管平台权限分层开放。向区四套班子开放,接受上级监督。向区有关部门开放,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监管。向各项目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开放,实现自我管理。适时扩大监管项目浏览范围。
(四)监督检查。由区监察局适时组织联合检查,检查小组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区水务局监察科(组织人事科)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建立考核制度,将水务监管平台运行情况纳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输入员,信息填报应准确、及时。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水务局要发挥水务工程项目监管平台的组织协调作用。各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立项、招投标、签约履行、工程验收和审计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主动接受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到严格把关。要通过水务项目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对水务项目的监管。对在水务项目监管过程中,发现信息输入不准确、不真实的情况,或因信息输入造成泄密等违法违纪情况,区监察局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附则
本运行规则由嘉定区水务局商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4年9月21日。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上海市嘉定区监察局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