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根据《嘉定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统筹经费管理办法》(嘉府发[2010]29号)的规定,以街镇为单位,运用财政杠杆作用,由区政府对全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部分经费实行统筹管理,统筹经费通过区镇两级财政财力结算上解。结算办法规定以当年11月为结算期,统计当年10月底《上海市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信息实际数量,加权后核定当年度来沪人员统筹结算实有总量和统筹金额。据此2013年度全区12个街镇共结算上解人口统筹经费1999.274万元,应下达预算1999.274万元,而实际下达预算1744.5万元,是按2012年8月编制预算时登记的信息数量估算,两者相差254.774万元。因此,特申请区财政增加人口统筹经费预算差额254.774万元。
特此请示。
嘉定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