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人口综合服务管理领导成员单位:
现将《2013年嘉定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2013
年嘉定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意见
2013
年,全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嘉定的目标,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要求,以深化人口项目化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部门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全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促进地区的和谐稳定作出努力。
一、深化人口项目化推进工作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项目化组织实施,细化落实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强化人口项目的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及制度落地。
(一)进一步开展新村(居)民自我管理试点工作。继续以区指定项目的形式,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新村(居)自我管理扩大试点工作,按照统一、规范、有序的原则,区委组织部、区社工委、区社建办、区民政局、区人口办等5家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村(居)民党组织建设和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试点工作目标、时间节点、经费保障、职责分工等工作要求。2013年试点工作覆盖面在全区村(居)委30%以上,7月之前,各试点村居委完成新村(居)民党支部、新村(居)民代表会议、新村(居)民自我服务和管理委员会等工作平台搭建,9月之前,建立规范工作机制,开展日常化运作。试点工作情况纳入2013年度区委组织部、民政局、社工委(社建办)、人口办对街镇的绩效考核,各街镇相应建立对部门及村居委试点工作的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二)落实人口项目精细化管理。区社建办、区人口办坚持在项目设计、保障、跟踪、评估等多个方面入手,加强对人口项目及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各街镇通过对项目再细化再落实,按要求制定每个项目实施的时间、目标、主体、经费使用及进度情况等,切实做到专人负责、分类管理和全程跟踪,落实项目精细化管理各个环节。各街镇重点落实市、区确定的指定项目,包括新村民自我管理试点、“三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社区化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及服务管理、来沪人员居住证积分管理、社区综合协管队伍转制等多项内容,并继续深化16-18周岁社区青少年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居住小区封闭式管理、人口信息有偿提供机制等自主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和彰显地区特色及品牌。
二、深化“三个实有”全覆盖管理长效常态工作
不断巩固和发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全覆盖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好的机制和做法,深化实有人口常态项目管理。
(一)巩固规范性制度。继续深化“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中的“四项制度”和“两项支撑”,分别在区、街镇两个层面加强实有人口信息日常监控测查机制,以重点问题滚动排查和“挂牌、摘牌”方式,深化“落脚点”管理和非正规“落脚点”整治,突出对“二无一故意”人员等特殊人群管控,落实人口管理工作责任。继续抓好《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实有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二)实施末梢化管理。把“三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社区化实施的要求予以具体化,以加强前端末梢管理的方式,健全基层村(居)委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框架和体系,规范房屋租赁管理,加快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建设,推进人口工作队伍属地化运行,形成基层村(居)委人口综合考评体系。
三、加强实有人口信息平台联建共享工作
以不断完善“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基本要求,提升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和水平,实现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管理提供支撑、为民生保障提供服务、为控制治安提供抓手的根本目标。
(一)提升信息质量。始终把提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的覆盖率和准确率作为人口工作的第一要务,切实维护“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主导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实有人口信息联建共享制度,以职能部门提供和社会组织获取等方式不断拓宽“三个实有”基础信息的获取渠道,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完善信息交换和流转机制,加强基础信息和动态资料间的检索、核对和整合,形成并巩固信息采集、数据维护、资料交互的过程链,不断提升“三个实有”信息的准确率和鲜活性。
(二)加强数据应用。在区职能部门、街镇、基层单位等多个层面,不断扩大“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和使用权限,加强系统用户培训,规范系统应用管理。征集系统应用需求,促进系统开发升级和优化,完善系统应用功能。按照“宏观覆面、具体到块”的要求加强系统数据分析,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多方位的信息依据和支撑,服务政府决策和部门管理。
(三)深化人口发展研究。拓展人口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功能,构建人口发展模型,预判人口发展趋势,辅助政府综合调控,合理设定地区中长期人口调控目标,优化人口布局。围绕打造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的目标,开展“合理调控人口规模、不断优化人口结构”课题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努力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四、推进实有人口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工作
加强实有人口的属地化服务和管理,逐步形成实有人口以居住地为轴心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机制。
(一)深入推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及服务管理工作。常态化落实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工作,健全居住登记日常管理制度,形成登记、变更、核查、注销的常态工作机制,为相关配套政策落地提供依据。落实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配套政策,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要求,结合部门和地区实际情况,继续研究制定并逐步推出居住登记享有的相关民生服务事项,为全面推进奠定基础和积累经验。
(二)深入开展来沪人员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实施来沪人员居住证积分制管理,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年限、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等为主要指标,研究制定本区居住证积分管理配套办法和细则,规范居住证办理。深化来沪人员“凭证服务、依法管理”的理念,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服务和管理资源,为居住证推出统一的服务和管理内容,贯彻“来沪人员须持有居住证”是享受服务的前提。
五、完善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建设工作
深入推动社区综合协管队伍按照“队伍运作组织化、管理使用规范化、岗位作业标准化”的要求发展,不断提升社区综合协管队伍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稳步推进转制工作。按照“管理下沉、队伍整合、推动转制、规范运作”的要求,稳妥、有序地推进本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转制工作,确保转制后的社区综合协管队伍不散、规模不减、职责不变。加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业务指导和培训,强化工作标准和规范建设。开展鼓励性和激励性的比武竞赛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发展人口信息员队伍。主动应对“三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面临的压力,大力发展人口信息员队伍。积极构建由村(居)委干部、物业管理人员、平安志愿者、社工、村民(楼)组长、房东、联勤队员,以及先进的来沪人员等组成的信息员网络,不断延伸“三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的触角。
(三)规范抄告报告制度。人口工作主动融入2013年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和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发挥社区综合协管抄告报告制度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管理。通过制度化、常态化运作,把违反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经济秩序、综合治理、治安管理、国保安全、消防安全、房屋管理等一系列社会管理规范的行为和现象,作为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报告抄告内容予以明确和具体,形成发现抄报告、派发流转、处置反馈的规范性程序,提升社区综合协管员抄告报告的处置率和作用率。
附件:《2013年主要成员单位重点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