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C1201000-2013-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3-02-17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嘉教[2013]1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
现将《2013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3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3217
 
 
附件:
2013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社会发展市郊领先”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学习贯彻《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本要求》为重点,以创建2012—2013年度“安全文明校园”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先、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品质,为嘉定教育的稳定和发展再创良好的环境。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2013年区教育局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三防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原则,以强化安全基础、强化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教育为重点,抓实学校技防设施改善工程,启动教育系统技防监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2012—2013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和完善治安防控运行机制,坚决防止发生恐怖袭击和破坏活动,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重点单位正常教学的重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牢固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制度,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层次及安全管理职责,构建好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建立健全教职工“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全方位、全时限、无缝隙监管,杜绝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缺失现象。
(2)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各学校对照上海市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本要求》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并积极实施,以《上海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的使用为抓手,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做好调查,经常性开展工作研究,全方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探索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3)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平安单位”考核机制,对各单位安全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不落实的责任要经常究,因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重大恶性事故的,对校(园)长和责任人实行问责。
2.坚持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抓手,扎实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积极开展2012—2013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各校要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完善和充实安全文明校园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搭建好组织结构,制定好创建计划和分阶段创建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主动找差距、寻不足,深入思考学校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中的新举措、新方法,不断改进学校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和构筑和谐校园打好基础。加强对新开办学校的安全工作指导,各新开办学校要抓紧建立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紧急预案的制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3.入抓好抓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预防预警机制
(5)做好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区教育局组织校(园)长、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代表、实验室操作员和重点部门(部位)管理员等人员,参加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科学管理能力。各学校在校内组织全体教职员工经常性开展学习,主要是学习上海市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本要求》的精神和内容,特别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代表、重点部门(部位)管理人等必须熟悉相关知识;加强教职工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学校制订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明确安全职责,提高发现、报告和消除身边隐患的能力,正确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坚决执行校园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基础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制度,健全和完善保安人员管理制度,配足配好必要的装备器械,并坚持佩戴上岗,确保保安人员依法有效开展工作。
(6)积极开展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持续推进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校要把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积极组织开设好安全法制教育课,并确保教师、课时、教案、教材“四落实”。各中小学校在消防部门专业指导下,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示范校创建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中小学防灾自护技能培训、展示活动和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上竞赛,加强食品安全,围绕相关安全教育主题周(日)活动开展好宣传和和教育,继续开展假期学生安全和儿童安全步行宣传教育活动。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以上以学生识险避险、自护自救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每周组织学生进行一次紧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师生识险、避险、自护意识和能力。
4.持常规管理,突出重点,有效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落实校园风险勘查“回头看”。在2012年上海市教委组织的校园风险勘查基础上,对勘查中反馈的问题,各校要抓紧落实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排除到位。各学校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性针对学校运动场所、食堂、电脑房、实验室、建筑工地、校舍、消防设施、电网电路、活动器材等安全系数弹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师生安全,要调动和发挥全体师生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好学校设施,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8)加强技防建设。继续抓实学校技防设施改善工程,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日常使用维护制度,加强技防设施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障技防设施正常运行。启动技防监管平台的建设,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按照规定配备、配齐消防器材,做好技防、物防的改进工作,与专业维护单位签订协议,由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保证其能有效使用,做好日常检查工作的记录,完善台账制度。
(9)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嘉定区校车服务方案》,进一步完善校车的准入、退出工作机制,明确校车使用许可期限,规范校车使用服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校车安全相关条例,从2013年9月1日起严格执行小学专用校车标准,严格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按规定配备、配齐各类应急物品,按规定使用校车停车指示牌等,协同公安、交通等部门严格开展校车年检和临检工作。严厉查处校车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校车安全保障水平。继续实施每月抽查校车安全情况工作,利用好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进行监控,严厉打击“黑车”接送学生的行为。
(10)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要按要求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寝室管理和安全教育等各项制度,落实宿舍应急照明、消防、用电设施维修制度。各寄宿制学校要广泛开展对学生安全使用电器的宣传教育,严格学生宿舍的安全用电制度,坚决杜绝因违章用电、用气、用火而引发火灾事故。同时宿舍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要加强检查。
(11)加强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学校开展各种大型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必须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做好相关预案,今年各校要重点根据以前制订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相关教育和演练,并在此基础上做好修订和完善,做到人员分工明确,组织管理严密。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身体条件、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特别加强对体育课、课外活动、运动会和各种文体比赛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力度,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续推进学校周边综合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构筑长治久安的校园安全线
(1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落实管理职责。各学校要协助维护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文化环境。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安、综治、交通、城管等部门,协助落实“八条措施”,做好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梳理排查和日常巡逻工作,坚持做好相关工作的的月报制度;坚决整治学校周边地区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对校园周边“恶少”、乱设摊等问题和隐患,学校要及时与街镇综治办和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妥善解决。
(13)广泛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学校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借助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托“家长委员会”平台,发动家长组建起“义工护校队”,参与上、下学期间校园门口的护导执勤,疏导交通秩序,配合执勤警察对学生进行巡逻守护,发现的可疑人员或检查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或辖区派出所,协助教育、公安部门共同筑起一道长久的校园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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