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牢固建立学校第一道安全屏障,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开展学校门卫室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将《2013年嘉定区学校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3年嘉定区学校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3年4月22日
附件
2013年嘉定区学校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门卫室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嘉定区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主动谋划,积极探索学校安全管理新举措、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全区学校门卫室设施、设备全面达标,并争创一批示范门卫室;深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品质,构筑起坚固的学校安全第一防线。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区教育局成立嘉定区学校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赵国兴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办公室、计财科、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教育人才分中心、资产管理中心以及邀请嘉定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内保科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安保办顾风雷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导考评等工作。
四.实施阶段
1.调研制订建设标准(4月1日—4月20日)。由区教育局安保办牵手相关职能部门走访部门学校,实地考察基层学校门卫室现有基本情况,了解学校在加强门卫室建设中具体做法,听取校(园)方、门卫安保人员等对门卫室建设的意见、建议。
2.培训动员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区教育局将组织各基层单位安全防范管理代表进行相关培训,并就本次创建活动的要求、目的、过程等内容进行布置说明。
3.学校建设阶段(5月1日—8月31日)。各基层单位围绕区教育局提出的门卫室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落实专人,制定方案,做好相关建设工作。
4.检查考核阶段(9月1日—11月30日)。针对各校实际建设情况,由教育局牵头,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考核评比。
5.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根据检查、考核结果,评选出一批示范门卫室和达标门卫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充分认识本项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将建设工作细化,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各校要加强过程管理,根据工作方案中的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好实施计划,对照《嘉定区学校门卫室设施、设备配备要求》的有关内容,合理布局,做好门卫室的功能划分,保证各项功能发挥实效;要确保建设工作按时并高质量完成,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区教育局相关部门沟通。
3.加强督查,提升内涵。区学校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选一批示范门卫室和达标门卫室,对检查中门卫设置不规范、门卫制度不健全的单位要责令整改,整改后仍然存在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没有达标的学校将限期要求其改进,并跟踪督查。同时各校要充分发挥门卫室在学校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嘉定区学校校门及门卫室安全管理要求》(附件2)做好各项工作,构筑一道校园安全风景线。
附件:1.嘉定区学校门卫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2.嘉定区学校校门及门卫室安全管理要求
附件一
嘉定区学校门卫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配置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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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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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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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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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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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配置:有一门直线电话并带有来电显示功能、安装紧急按钮、室内摄像头、短警棍每人1根、长警棍2根、警用安全叉、强光电筒1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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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上下学时段执勤、日常巡逻、处理突发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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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学校门卫室兼技防监控室,应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安全钢叉中小学每个门卫室2把、幼儿园每个门卫室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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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电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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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空间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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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防暑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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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至9月门卫室温度不低于33℃以下的(不含33℃),需支付200元/月高温季节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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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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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床、单层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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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间息制人员夜间休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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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备床的单位不得实行24小时间息制,当全额给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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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衣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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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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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保安制服及个人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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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工作服除洗涤外不得私自带走,均统一放置储衣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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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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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台、椅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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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日常记录册,外来人员登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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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备查记录册:社会面巡控必到点签到簿、外来人员出入记录、交接班记录、巡逻记录、技防日常监控/维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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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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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架、置物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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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纳报刊、信件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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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要求门卫室分发报刊、接受信件等均需提供相应的置物架,收纳归置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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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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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于悬挂粘帖,可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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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保安员岗位职责、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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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内容:两公示一监督、保安工作要求、保安员岗位职责、应急预案流程、进出/来访登记制度、在岗保安员上岗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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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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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独立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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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日常盥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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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室空间不允许的,须就近提供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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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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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简易厨房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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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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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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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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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二套,衬衣长袖二件,短袖二件,夏裤二条,原则上每三年更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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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大衣一件,使用年限为五年,期满以旧换新。其他用品根据服装制式另配,使用年限均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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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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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配置规定物件合理摆放、整洁美观、便于使用;其它物件妥善存柜,不得随地堆放杂物,保持墙面、窗户、地面等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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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嘉定区学校校门及门卫室安全管理要求
学校校门及门卫室是保障校园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是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屏障。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标准》的要求,各校要抓实抓好学校校门及门卫室的日常管理,从基本设施、设备的建设抓起,加强安保队伍和安全管理者队伍的建设,现就学校校门及门卫室安全管理提如下要求:
1.各校要将校门及门卫室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要求和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各校要按规定配足专职安保人员,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有2名或2名以上保安人员同时在岗值班。学校应选聘热爱教育事业、有道德修养、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门卫工作。学校聘任安保人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培训证书,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至少一年。新录用安保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人员可以最高放宽到52周岁。安保人员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上岗时要穿着专业服装、仪表端庄、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在岗时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对工作敷衍塞责、责任心不强、不能坚守岗位的门卫人员,要予以清退或调整。
3.上下学时段,各校要安排行政人员、教师代表和安保人员在校门口值守,切实维持好上学、放学时校门秩序,必须让上学早到的学生及时进入校园,做好放学时段学生离校疏导,协助教师落实低年级小学生和幼儿的交接制度。非上下学时段,校门应关闭,校门应锁闭。上课期间要定时巡视校内,密切关注校内、门口及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学校放学以后,安保人员和值班人员要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巡检和夜间巡逻,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节假日期间,安保人员要做好学校的值班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
4.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代表要加强对门卫室及安保人员的管理,明确值班任务,规范在岗值班行为,加强日常监管。门卫室要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械,安装通讯设施、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设施等,并做到熟练使用。门卫室要配备值班记录簿,由安保人员负责认真记录外来人员、进出车辆、进出物品的详细情况。安保人员职责、安保人员管理制度要上墙公布。学校要加强技防设施建设,门卫室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安保人员必须熟练操作校内监控和报警系统,并有专人24小时值守做好值班记录。门卫室内要保持环境整洁,禁止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5.学校教职员工进出校园要出示证件或佩戴学校标志牌,有条件的学校设立考勤打卡机。要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生进出校园的管理与监控,建立严格的请假批准制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离开校园,必须与学生家长联系,征得班主任同意,并签批学生假条;未经班主任批准,严禁私放学生外出,违者要严厉追究责任。遇来访者需将学生带离校园的,必须确认来访者的监护人身份并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后,方可让学生离开校园。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学校必须行政人员和值班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确保安全。
6.学校安保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对来访者身份证明、事由、被访者姓名、来访和离校时间等进行严格登记,严禁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学校。对一般来访者,要通知被访者到门口会客室或门卫室接待,严禁来访者随便进出校园。确因需要进入校园的,安保人员要主动询问事由并及时与校内有关人员联络,通过内线电话核实同意后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学校,并引导其尽量不进入教学区。严禁来访者携带宠物进入校园。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须经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在门岗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门卫和值班人员要严格管理校内停放车辆,机动车辆要按指定车位停放整齐,非机动车辆要在指定车棚摆放整齐。严禁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从校内带出物品时须经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同意签字后方可带出。
7.学校应积极安排安保人员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举办的上岗培训,定期对安保人员进行在岗培训,每学期培训不少于20学时,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安保工作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安保人员的工作能力。学校要将校门口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作为学校安全预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演练,切实提高安保人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特别是应对外来暴力侵害事件的处置能力。
8.学校应建立安保人员档案,包括安保的基本情况(姓名、户籍、年龄、身份证等)、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待遇、工作职责、奖惩规定)、背景审查情况(无犯罪记录)等。学校要制定安保人员日常考勤、年终考核等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加强监督,弘扬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