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共青团嘉定区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嘉定区中学、中专(职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C1306000-2013-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3-01-05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共青团嘉定区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嘉定区中学、中专(职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嘉教〔2013〕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中学、中专(职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区中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根据上海市教委、团市委学生评优工作要求,嘉定区教育局和共青团嘉定区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2012—2013学年度嘉定区中学、中专(职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班级集体评选工作和上海市的各项评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学(初三学生、高一至高三学生)、中专(职校)的学生;高中、中专(职校)的班级集体。
二、推荐和评选比例
(一)市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比例
1.高中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为学生总数的万分之六(其中市优秀学生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总数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十七),市先进班级集体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百分之二点五。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属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其人数不超过表彰数的百分之二十。
2.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同时授予“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称号,享受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班学生同等待遇。
3.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在评选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基础上,按今年毕业生万分之一的比例评选出市级优秀学生。
4.根据《2012—2013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活动的预通知》分配给嘉定区市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名额如下:高中共4名市先进个人和4个市先进班级集体。其中市三好学生2名,市优秀学生干部1名,市优秀团员1名,其中高三毕业班学生1名(前期已组织评选)。
5.各中学可推荐1名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高中学校可推荐1个班级申报市先进集体。申报市级优秀个人或集体的具体要求请参看市评优通知。
(二)区、校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比例
1.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为全区初三学生、高中学生、中专(职校)学生总人数的千分之五。三好学生占总名额百分之六十三,优秀学生干部占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占总名额的百分之十七。其中,高三的评选比例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初三、高中、中专(职校)推荐区先进个人的名额见附件。
2.区先进班级集体评选在高中、中专(职校)中开展。评选比例为班级总数的百分之十二点五。各高中、中专(职校)先进集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3.校级学生评优的比例为学校初三、高中、中专(中职)学生数的百分之四。各校评选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了解和熟悉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能用辩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 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乐于奉献,维护集体荣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追求和谐,富有社会责任感;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 学业技艺: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
4. 身心素质:认真参加“三课、两操、两活动”和军政训练,养成每天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体育成绩达标;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5. 按《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分学段提出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积极开展或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为加强基层团的建设出力献策,在参与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3.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参加党、团课学习,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主动为学校和社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 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团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3. 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优秀团干部还应具备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四)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条件
1. 班级集体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定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群策群力,积极投入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校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
2. 班级集体能广泛开展“温馨教室”建设。积极创造和谐的班级人际环境、课堂教学环境、自身心理环境和教室物质环境,注重和谐文化的建设,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作机制。班级集体建设中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
3. 班级集体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四、评选要求和方法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要把评选工作纳入到学校德育常规管理之中,建立评选领导小组,要制订评优工作实施计划,政教处(教导处)、学生处、团队组织要具体负责做好评选工作。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杜绝一切不正之风。凡在评选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该候选人取消评选资格,并对责任人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民主推荐,规范操作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人的产生过程要规范,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一般先由班级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上报年级组,再经年级组教师和学生代表逐个评议后报学校政教处(教导处)、学生处和团队组织。政教处(教导处)、学生处和团队组织在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后,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要在学校张榜公示7天,并注明举报电话,无异议后再将有关材料上报教育局。待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示正式名单。
3.广泛宣传,树立典型
学校要认真总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注重用科学的思想引导人,用先进的事迹鼓舞人。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思想和事迹,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确保质量,形成机制
为确保评选质量,区教育局、团区委将组织力量对被推荐的市、区两级三好学生等进行复审,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届时将集中进行综合知识书面测试与体质体能测试。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学生在参加上述两项测试的基础上,还将进行面试。各校要做好评优资料的保存工作,以备待查。
五、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一)1月6日召开评选推荐工作动员会。
(二)1月7日-1月25日,学校按照文件精神和规范程序完成评优推荐工作,同时做好各项评优材料准备。
(三)2月5日(周二),初定为区级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分为书面测试、体质体能测试和推荐市级候选人的面试。书面测试:内容主要涉及时政、行为规范、团队知识、人文知识等内容,题型主要为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体质体能测试:必测项目为肺活量、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选测项目为立定跳远、50米、实心球(三选二)。
(四)2月18 日—2月28日教育局、团区委评审小组将综合推荐材料和区级测试等情况,初步确定推荐市、区级先进个人和集体候选人名单,提交教育局、团区委党政班子讨论,确定市、区先进个人和集体正式推荐名单,进行网上公示7天。
六、上报材料要求
请于1月25日下班前上交市、区级评优的所有材料,于3月15日前上交校三好学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一)纸质材料装在档案袋中上交局德育科(A-221室),具体要求:
1.《2012—2013学年度嘉定区中学、中专(职校)评优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后贴在材料袋正面,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名单请分别按序排列。
2.区优秀个人推荐材料: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个人近3年市、区级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先进事迹一份,个人参与社会实践的情况表一份(表上需有社区等组织单位评价意见和公章);区优秀集体申报材料:优秀集体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班级近3年市、区级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先进事迹一份。先进个人、集体推荐(申报)表左上角请注明序号(须与汇总表对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写,字数在1500字左右,A4纸正反面打印。
3.申报市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材料请严格按照市文件要求准备,
装在独立的文件袋中上交,并注明“市级评优”字样。
(二)电子稿材料以学校命名文件夹通过FTP上传至“团委专用”-“2012-2013评优”文件夹中,具体要求:1.《推荐2012-2013学年上海市、嘉定区先进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
   2.《推荐2012-2013学年上海市、嘉定区先进集体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6)
 
      6推荐2012-2013学年上海市、嘉定区先进集体基本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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