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镇、嘉定工业区财政所,各街道、菊园新区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2012
年11月,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要求各地自2014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2013年9月,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本市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意见》(沪财会〔2013〕52号),对本市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提出了要求。为全面推进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内部控制规范,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现将《嘉定区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嘉定区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监察局
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
2013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