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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文件
关于上海新词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WA2301000-2013-01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3-05-27
名 称:
关于上海新词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 号:
嘉价[2013]1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新词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
你公司申请上海新词商务酒店停车场对社会车辆实行停车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沪价费(
1995
)
143
号文和沪交停(
2005
)
621
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核准该地面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临时停车,小型车
5
元
/
小时;大型车
10
元
/
小时。
停放时间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超过
1
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相应减半,超过
8
小时至
24
小时内按
8
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
24
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经营企业可降低收费标准。固定车位停放在上述收费标准内协议收取。
本批复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
2013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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