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
2013年度,各社会团体按照《关于开展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沪嘉民〔2011〕56号)和《嘉定区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2013年工作要点》(沪嘉民〔2013〕27号)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业务特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和较好的社会反响。
为更好地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进一步推进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巩固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成果,现决定授予以下10家单位为“上海市嘉定区2013年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模范单位”,12家单位为“上海市嘉定区2013年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优秀单位”。名单如下:
一、模范单位(10家)
1、上海市嘉定区计划生育协会
2、上海市嘉定区私营企业协会
3、上海市嘉定区建筑业管理协会
4、上海市嘉定区医学会
5、上海市嘉定区佛教协会
6、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福利企业协会
7、上海市嘉定区反邪教协会
8、上海市嘉定区汽车维修与检测协会
9、上海市嘉定区城市规划协会
10、上海市嘉定区质量协会
二、优秀单位(12家)
1、上海市嘉定区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2、上海市嘉定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3、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学会
4、上海市嘉定区老年人艺术协会
5、上海市嘉定区科技企业联合会
6、上海市嘉定地区企业家协会
7、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学会
8、上海市嘉定地区人民调解协会
9、上海市嘉定区闽商投资企业协会
10、上海市嘉定区港航协会
11、上海市嘉定区殡葬协会
12、上海市嘉定区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开创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新局面。其他单位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认真参与、突出成效、彰显特色、扩大影响,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落实和开展好自律与诚信建设各项活动,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