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入冬以来,全国多地发生了责任性火灾事故,亡人伤人、财产损失非常巨大,突显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近期,我区接连发生了1起产生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1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刻吸取此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嘉安委办〔2013〕1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决定在全区卫生系统内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血站。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
三、检查方式
一是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二是区卫生局组织进行综合检查。
四、实施步骤
1.开展自查阶段
各医疗卫生单位于2014年1月底前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电梯、电路和电器设备(电器保护)、易燃易爆的燃气和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等;放射源、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危险化学品、剧毒(麻醉)药品、疫苗、血液制品的保管等;在建工地、消防设施、职工(病员)食堂、医院小卖部、单位职工班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等。各单位在完成“地毯式”安全检查基础上,进行书面自查总结,总结于2014年1月底前报局党政办。各单位通过自查,对存在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
2.综合检查阶段
区卫生局将组织由分管局长带队的检查组对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综合检查。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科室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情况;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区卫生局对全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结束后,汇总各单位自查及综合检查情况上报区安委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站好自己的岗,管好自己的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切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各个科室和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在组织“地毯式”检查中,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带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3.深入整改,务求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部位、设施要停产停业整改或依法关闭,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的势头。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准入,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自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局将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2014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自查不到位,走过场的行为,局将强化责任追究,在自查中没有发现而今后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局将严厉查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肃惩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
4.强化培训,提高认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要积极开展全员职工安全培训,切实增强全体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着力提升医务人员的自主保安、互助保安和群防群治的工作能力。
5.加强值守工作和信息报送。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于2014年1月底前报送局党政办,并于2014年3月底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送局党政办。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