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和强降温等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D2306000-2013-0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12-11
名 称: 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和强降温等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应急[2013]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防范雨雪冰冻和强降温灾害天气时的突发事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保证我区城市运行安全正常有序,现就做好雨雪冰冻和强降温等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总结分析近年来在处置雨雪及低温冰冻灾害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找出薄弱环节;要充分认识冬季灾害性天气对城市安全运行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把保民生、保运输、保生产放在突出位置,立足于防大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降温天气和雨雪冰冻灾害,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未雨绸缪,提前谋划,积极应对。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好对《嘉定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的学习理解,熟悉掌握本部门编制的《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实施方案》等相应处置规程,并根据目前实际做好完善修订工作,切实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气象部门要努力提高预测预报预警时效,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及其防范应对信息,全过程搞好灾害性天气的气象服务。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做好以防寒、防冻等为主要内容的运输安全检查,加大对车站客流监控,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路况等信息播报。
五、各街镇,建交委、绿化市容、公安分局、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嘉定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扫雪除冰和交通保畅等工作机制,对应急人员、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务必进行一次再检查、再落实,及时做好调整补充工作。一旦出现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要按管理权限和分工,对城区重要公共区域、公共部位、主要道路、桥梁等开展扫雪除冰工作,做好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地面主干道的安全畅通。同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职的原则组织动员民众清除积雪、积冰。
六、区发改委、经委、农委、水、电、燃气等部门要落实好电、煤、成品油等库存,组织好主、副食品市场供应,做好农作物的防冻保暖措施,安排好水电气生产和调度,加强安全检查,确保灾害性天气时水、电、气以及主、副食品等正常供应。
七、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及各街镇要加强危房简屋风险排查,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搞好应急防范与抢修。卫生部门要做好与灾害性天气密切相关的疾病监控,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灾害性天气安全监管,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影响学校正常开课的情况时,要按照有关预案,视情采取措施,并搞好相关措施的落实和督促检查。
八、其它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的灾害性天气防范和处置工作。
九、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值守应急,做好信息上通下达。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对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一小时内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十、为进一步落实应对雨雪冰冻和强降温等灾害性天气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便于联络,请各单位再次明确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1220日前通过政务内网或传真报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民防办),区应急办传真:69989970
 
 
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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