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署:
你署《关于民丰路(洛浦路~米泉路)混凝土板快修复工程的立项请示》(嘉市政[2013]第9号)已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道路行驶安全,改善整体路况路貌,同意实施民丰路(洛浦路~米泉路)维修工程。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嘉定区安亭镇,西起洛浦路,东至米泉路,全长865米,道路路宽20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2.5米。
(二)工程内容:包括修复混凝土板块,混凝土灌缝,恢复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一)原则同意大修工程维持原有道路设计标准,即设计车速4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
(二)原则同意道路平面线形和横断面布置维持不变。
(三)原则同意机动车道混凝土板块修复方案,即采用22cmC30钢砼替换原损坏严重板块。进一步细化路面裂缝处理方案及基层损坏部分补强方案,施工图阶段优化道路纵断面设计,尽量避免桥头跳车。
(四)原则同意恢复标志标线和损坏的侧石等附属设施。
(五)维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应满足城市道路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程经济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26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93万元,其它费23万元,预备费10万元。
本工程在你署2013年度部门财政预算226万元中列支。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