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路署:
你署《关于浏翔公路养护维修(省界~宝钱公路)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嘉路[2013]字第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整体路况路貌,同意实施浏翔公路(省界~宝钱公路)养护维修工程。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浏翔公路K0+000~K4+509,道路全长4.51km。
(二)工程内容:机动车沥再生预养护,路面铣刨加罩及补强,非机动车道沥再生预养护,桥梁维修,人行道整治,恢复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一)同意采用的设计主要技术标准,设计车速6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维持既有桥梁汽车-20级、挂-100荷载标准。
(二)同意道路平面线形和横断面布置维持不变。
(三)原则同意机动车道维修设计方案。K0+060~K1+480沥青路面采用沥再生工艺预养护;其余路段采用铣刨加铺4cmAC-13C(SBS改性)+8cmAC-25C,基层损坏部分面积较大的采用4cmSMA-13C(SBS改性)+8cmAC-25C+0.8cm碎石纤维封层+40cm水泥稳定碎石,损坏面积较小的基层采用15cmATB-30补强。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道路纵断面设计方案,公路式断面应采用一层铣刨加罩,城市式断面采用二层式铣刨加罩。
(四)原则同意非机动车道沥再生预养护设计方案。
(五)原则同意桥梁维修设计方案。
(六)原则同意人行道整治方案,并恢复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七)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应满足《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6)的要求及其他公路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299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1822万元,其他费307万元,预备费170万元。
资金在你署2013年度部门财政预算中列支800万元,余款在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