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区国有(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D1304000-2013-05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13-12-23
名 称: 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区国有(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国资委﹝2013﹞3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属企业:
为了做好2013年度本区国有(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以下简称年报工作),依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财务决算质量
财务决算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各企业要加强决算工作组织,不断优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层层落实编制与审核责任,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财务决算管理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提高企业财务决算管理水平,加强集团各级子企业会计核算政策、重点业务核算方法、集团合并报表核算规则、内部控制评价流程等重大事项的统一管理,并不断规范和持续优化。强化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将财务决算审计作为检验企业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查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工作组织。
二、 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各区委管企业、委托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各级子企业的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一是严格执行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规范会计核算,不得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合并范围调整等调节年度间经营成果;二是依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会计账簿资料编制年度财务决算,禁止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人为做大规模的行为,不得存有账外企业、账外资产和账外账;三是规范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充分抵销内部关联交易,足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费用,不得出现新的潜亏挂账;四是规范公允价值计量与核算,合理确定相关资产年末价值,禁止滥用公允价值计量调节利润。
三、盘活资产存量,发挥财务决算的清查功能
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务考察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企业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遵循“合法、公平、竞争”的原则,完善人才上升通道,助力员工职业成长。
全面清查资产状况,盘活资产存量,提升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是企业财务决算管理的重要任务。各企业要摸清子企业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对亏损、微利子企业提出清理处置或改善运营的措施建议。要全面清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对被投资企业长期亏损、长期无分红、与集团主业无关的长期股权投资,提出加快清理处置的措施建议。要高度重视应收款项的清理,按照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债务人情况,分类管理、强化催收,加快资金回笼;对客户信用不佳、超过信用额度、已逾期的应收款项,要全面揭示回收风险,规范计提坏账准备。要组织开展存货的实地盘点,排查仓库管理漏洞和存货质量瑕疵,由其他单位代储的要查证确保存货安全,对残损变质、积压呆滞的存货进行处置变现,减少存货资金占用。要积极盘活各类长期闲置、停建缓建资产,分析闲置原因,提出资产利用或处置的措施建议。
四、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财务决算的管理功能
要进一步强化监管企业财务决算管理,更好地发挥财务决算分析诊断和检查监督的作用。一是要切实发挥财务决算的分析诊断功能。对决算管理中发现的企业融资、担保、债务风险、高风险业务等经营管理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二是要督促监管企业围绕管理提升,总结分析各项降本增效措施的落实情况,揭示经营短板、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三是要切实发挥财务决算的检查监督功能。要督促监管企业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风险排查,严格控制与主业无关、存在垫资风险、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的贸易业务。
五、加强决算审核,充分利用财务决算工作成果
各区委管企业、委托监管企业要通过开展决算数据挖掘、短板诊断、对标管理、财务预警等方式,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盈利结构和现金回报水平,揭示企业集团、主要业务板块、重点子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财务支持。同时,要在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后,运用科学的财务分析方法,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增长能力等财务绩效水平以及财务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防范财务风险,为企业的发展决策发挥支持作用。
六、按时报送财务决算报告
各区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通知有关要求,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度表,加强对报表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财务决算工作目标按时保质完成。各级企业的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表、年报电子文档分别于2014115日及2014128日前报送区国资委(资产监督管理科),即完成国资监管信息平台的数据录入和自审工作,并确保平台录入数据与审计数据的一致性。
为加强户数核对工作,对各类报表中当年列入“减少”项目的企业(单位)还应提供相应的凭证。
报表的编制及报送工作完成后,请及时做好报表分析工作,编报年度资产经营(使用)情况报告,并于2014215日前报送区国资委。报送内容包括:
1、合并(汇总)报表一份(A4纸打印),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2、企业类会计报表附注一份;
3、报表的编报说明一份;
4、资产经营(使用)报告一份(仅限汇总单位)。
各级企业在编报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区国资委(资产监督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5998274369989299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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