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文件
嘉定区民政局、嘉定区财政局关于本区探索实施城乡低保救助一体化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
WB7301000-2013-02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3-12-30 |
名 称: |
嘉定区民政局、嘉定区财政局关于本区探索实施城乡低保救助一体化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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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嘉民[2013]16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救助所、财政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精神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的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社会发展市郊领先”的奋斗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在本区范围内先行探索实施城乡低保救助一体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本区农村低保家庭。
二、补助标准及方式
补足至同期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金由各镇(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按月发放。
三、资金保障
所需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通知由嘉定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三)如今后上级部门出台有关城乡低保救助一体化文件的,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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