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关于启用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徽的通知
索 引 号: WB3901000-2013-00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3-12-31
名 称: 关于启用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徽的通知
文 号: 嘉人社〔2013〕18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切实提高本局的社会公信力,强化局系统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全局意识,打造人社品牌文化,经过局徽的征集、评选活动,最终确定了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徽,并将于201411正式启用。现就启用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徽构成及含义

局徽是由蓝色伞状图形、红色树图形、白色合拢呵护的双手、天平以及灰色的中英文“上海嘉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字组成的圆形图案。蓝白灰色代表蓝领、白领、灰领;蓝色的伞状图形体现社会保障的概念;红色的树图形寓意发展壮大、蒸蒸日上;白色合拢呵护的双手体现用心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概念;天平体现公平正义内涵;整个图形寓意嘉定人社承担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的重要职责,承载着群众对人社福祉的期盼,呈现了人社事业的不断发展;寓意新时代的嘉定是一片充满希望的田园沃土,“易居住、易创业、易就业”。

二、使用范围

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可结合实际逐步在以下范围中使用局徽。

(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办公地点、主要会议室、接待室等场所展示;

(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胸章、工作证上使用;

(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状上使用;

(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制作的报刊、宣传材料上使用;

(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举办的各种会议、展览、活动中使用;

(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网站、微博上使用;

(七)其他经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的物品上使用。

三、局徽管理

(一)悬挂局徽,应当置于显著位置。使用局徽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

(二)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局徽;使用时应当严格按照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随意更改局徽图案、文字及颜色。

(三)局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广告等商业性活动和经营性活动。

(四)做好局徽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盗用或滥用局徽、胸章及其图案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五)对违法使用局徽的行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件: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徽图案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徽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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