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文件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
WB8304000-2014-00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4-01-26 |
名 称: |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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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嘉财[2014]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镇、嘉定工业区财政所,各街道、菊园新区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财政部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已于2013年12月正式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现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库〔201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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