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发改委:
2014年1月18日上午,国务院安委办第10督导组对嘉定燃气有限公司储配站进行了督查,并于1月19日向市安委办反馈情况,主要存在隐患:一是需请专业设计单位对罐区放空管、残液处理设施、使用软管和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覆盖面积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从规划设计源头落实整改;二是加强公司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培训;三是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根据《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和区领导的指示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各项工作,并将整改措施、时间等方案于2月15日前函告区安委办。在此期间,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