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
关于同意嘉定工业区林业养护服务社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意见
索 引 号: WD6302000-2014-0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绿化市容局 发文日期: 2014-03-26
名 称: 关于同意嘉定工业区林业养护服务社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意见
文 号: 嘉绿容许[2014]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定工业区林业养护服务社:
你单位的“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的申请”已于2014年3月20日收悉。
嘉定工业区林业养护服务社是上海嘉定工业区农业服务中心下所属的养护单位,负责养护项泾河西侧、陈家港南侧、曹新路北侧、作业道路东侧;曹新路南侧、胜辛北路东侧、胜辛蔬果合作社西侧的137.9亩生态公益林。现为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规范林地建设管理,根据沪规土资综【2009】1072号文件精神,在该地块所属的嘉定工业区白墙村民委员会(项泾河西侧、陈家港南侧)林地内空地上建造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建筑占地面积300平方米。经我局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情况属实,同意嘉定工业区林业养护服务社在嘉定工业区白墙村民委员会(项泾河西侧、陈家港南侧)林地内空地上建造300平方米临时性林地管护设施,管护设施中除防火瞭望塔外,建筑高度严格限定在2层以下(建筑檐口高度不应大于8米)。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林地不超过两年,自2014年3月26日至2016年3月25日,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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