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定分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定分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WC1103000-2014-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4-03-05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定分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 号: 嘉教〔2014〕1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市教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决定在我区学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将《嘉定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发给你们,望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力争达到规范化管理目标。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定分局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嘉定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根据市教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学校推行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让健康成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财富”的学校健康工作核心理念为指导,以“学生健康促进工程”为契机,以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已任,通过推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全区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二、实施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单位食堂。
三、内容与职责
(一)管理内容
工作场所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采购与贮存管理、制作供应管理、餐具用具管理、就餐环境、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学校监督管理等。
(二)相关职责
1.校(园)长职责
1)落实校(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统筹相关工作。  
2)建立学校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制度,保障建设标准的有效落实。
3)负责学校食品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督查。
2.分管校(园)长职责
1)全面配合校(园)长管理学校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与推进。
2)组织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学习、落实相关文件精神。
3)协助校(园)长作好食品安全工作,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总务主任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食堂工作,合理安排后勤人员工作,提高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的质量。
2)对照建设标准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检查、指导、考核与反馈。
3)保证每个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培训工作。
4.食堂管理员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制度,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2)认真学习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文件,并在工作中指导食堂从业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务主任。
5.食堂从业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2)自觉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化的操作标准,确保操作的各个环节规范、达标。
3)做好食堂等场所维护管理、食品的制作和餐具用具的洗净、消毒。
6.卫生保健教师职责
1)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学习、理解、掌握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
2)严格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等工作。
四、机制保障
(一)组织保障
成立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配备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专管员,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培训指导
区教育局和区食药监局将定期、分层开展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强化自律,掌握实施的内容与要求,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水平。
(三)督查评估
评估工作注重日常督查与验收评估相结合,实行校(园)食品安全重大事件“一票否决制”。日常督查由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组织人员不定期到校(园)抽查,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时与食药监局联合检查,并将食药监局每月检查结果计入学校年终考评。
(四)认定表彰
经评估通过的学校,由区教育局和区食药监局认定为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达标校(园)。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整体管理,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认真组织,有效实施。确保人员、经费、场地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加强配合。
3.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加强食品安全的源头、过程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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