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嘉定区蔬菜补贴农药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A6301000-2014-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发文日期: 2014-03-06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蔬菜补贴农药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农委〔2014〕2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现将《嘉定区蔬菜补贴农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嘉定区蔬菜补贴农药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蔬菜补贴农药供应工作,根据《关于规范蔬菜种植农药补贴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府办发〔200978号)精神,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农业服务中心(农经服务站、农科站)为补贴农药管理主体,需加强门店和种植户的管理,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各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落实专人负责,指定农药供应点,每个供应点必须张榜公示补贴农药品种、补贴标准和销售价格,不得随意加价,并做好农药进出库台帐。农户根据张榜公示的价格,在购买农药时,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交款提货。
2、各供应点按先付款后提货原则,统一到总部开票购药,入库后需登录电子管理系统,每月末做好仓库盘点,需做到账物一致,并在次月初将盘点报表盖章后交中心备份。
3、蔬菜补贴农药实行IC卡电子管理系统供应,一户一卡,凭IC卡、身份证和生产档案供应,不得串卡供应,对自留地或分包经营的必需做好明细台帐。
4、门店对蔬菜补贴农药数量的供应应进行相应的控制,需根据农户种植实际情况及当期病虫情报和简报适期适时供应,禁止卖大户的现象发生。
5、每次购药时农户将购药小票张贴在生产档案上,同时需在购药小票存根联上签字,门店保留小票存根三年。对有物流码的相关商品,应及时做好相应跟踪记录,以便追查补贴农药流向。
6、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对于购买农药的承包户必须将上次购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如数回收再作新的供应,并做好档案记录。
7、严禁倒买、倒卖补贴农药。一经发现农药外流,各管理主体需马上进行追查,追回外流农药,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补贴农药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擅自倒买、倒卖的,一旦发现或经举报查实,将予严厉查处:
1)购药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3年内不得再享受农药购置补贴。
2)对倒买、倒卖所得按补贴农药购置全价全额追还。
3)对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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