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
2014年5月,亚洲相互合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以下简称“亚信峰会”)将在上海召开。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亚信峰会安全生产管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亚洲相互合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嘉定区安全保卫工作总体方案》工作部署,为了做好亚信峰会期间本区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具体管控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使用、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危化企业)管控为重点,强化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范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亚信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亚信峰会的顺利召开保驾护航。
二、管控目标
管控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自查自改阶段从即日起至4月20日,检查督查阶段从4月21日起至5月14日,面上管控阶段从5月15日至5月31日。
三、主要管控措施
(一)特定时段禁止检修作业。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停止易燃易爆场所(化工装置)的检修作业。(责任主体:各相关企业)
(二)暂停相关行政审批。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暂停本区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工作。(责任主体:局危化科)
(三)严格控制加油站成品油灌装零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加油站成品油灌装零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嘉安监〔2013〕20号文)文件要求,落实加油站成品油(汽油、柴油、煤油)灌装零售管控措施。(责任主体:局危化科)
(四)限制工艺调整频次。实施间歇式生产的化工企业,在5月31日前,原则上不能进行生产工艺调整。(责任主体:各相关企业)
(五)实行特殊报告制度。从5月15日起,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要实行一日一报。(报表见附件1)(责任主体:各安监站(所),局监察大队)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巡查。各涉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的单位必须落实人员每日进行巡查,各相关街镇安监站(所)要落实人员对管线单位进行协查。(责任主体:相关企业、各安监站(所)、局危化科)
(七)做好责任告知工作。要对所有危化企业做好责任告知工作,各地区安监站(所)要召集危化企业签订《嘉定区亚信峰会加强安全管控责任告知书》(见附件3),并做好告知书存档工作。并于4月30日之前,将《嘉定区亚信峰会加强安全管控责任告知书》(附件3)上报区安全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安监站(所))
四、具体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安监站(所)要督促企业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1、检查前期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完毕,尚未整改完毕的是否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2、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3、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的巡回检查和协查机制是否形成;4、检修作业、间歇式化工生产是否遵守特殊时段管控要求;5、各类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明确并落实;6、各类企业是否落实强化应急值守的值班制度。
(二)检查督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4日)
各安监站(所)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整改消除;对亚信峰会前确实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落实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安全监管局组织力量,对相关重点企业采取突击抽查和督查。
(三)面上管控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
各安监站(所)要指定人员,每日收集本地区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在每日下午3点前,向区安全监管局报送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同时,要强化夜间值班制度。
区安全监管局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同时每日汇总当日我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值班室。(见附件2)
附件1:嘉定区亚信峰会安全生产日报表(街、镇)
附件2:嘉定区亚信峰会安全生产日报表(区安监局)
附件3:嘉定区亚信峰会加强安全管控责任告知书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