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4年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7000-2014-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3-20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4年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监督(2014)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内容,进一步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无证公共场所经营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要求,区卫生计生委制订《嘉定区2014年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20
 
 
 
嘉定区2014年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迎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检查,进一步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无证公共场所经营行为(本方案“无证”是指未取得《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要求,区卫生计生委制订《嘉定区2014年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与工商、文化、公安、食药监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街镇、村居委等属地单位的配合,采取规范有效的查处取缔和疏导手段,完成“消除无证公共场所当年存量的三分之一、严防新增”的目标,防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涉及无证经营的美容美发、足浴、沐浴、住宿场所、KTV(含歌舞厅)、游艺厅、棋牌室、经营面积≥150㎡的饭馆等公共场所。
三、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基层网络的力量,调动卫生监督分所、各街镇卫生监督助理员、各村(居)委卫生管理人员,对各街镇无证公共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摸,建立本辖区无证公共场所基础信息,明确数量、了解成因,将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划分为无法办证、降低门槛可能办证和可以办证三个类别。
(二)监督查处
根据前期排摸的情况,卫生监督部门对新增和存量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可以办证却拒不办证的,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督促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尽快办证或关闭。
(三)综合治理
各街镇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无证公共场所的排摸和整治。卫生监督部门要依托街镇力量,与工商、文化、公安、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可以办证却拒不办证的经营场所;研究措施,降低门槛,把可能办证的经营场所纳入有证管理;对于无法办证的经营场所,要及时通报街镇政府和所在村、居委,采取措施,逐步引导改变经营项目。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监督所
负责全区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与办法;负责开展无证公共场所经营行为监督查处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总结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对无证公共场所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与街镇进行沟通,配合街镇做好联合整治行动。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街镇卫生监督助理员、各村(居)委卫生管理人员开展无证公共场所的全覆盖排摸工作,建立本辖区无证公共场所基础档案并汇总上报卫生监督部门;依托街镇力量,配合卫生监督部门与工商、文化、公安、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参与无证公共场所集中整治行动。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2月)。 根据区总体方案制定整治工作整体方案,组织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4年3月-4月)。 各街镇基层卫生监督助理员根据名单对无证公共场所进行排摸,掌握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同时对无证公共场所开展政策宣教,督促办证。
(三)查处整治阶段(2014年5月-10月)。 根据前期排摸情况,卫生监督部门针对新增和存量无证公共场所中可以办证却拒不办证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从严惩处,通过综合治理,督促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尽快办证或改变经营项目,完成既定消减目标。
(四)考评总结阶段(2014年11月-12月)。 根据既定的“消除无证公共场所当年存量的三分之一、严防新增”的目标,对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开展督查考评。总结全年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报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部门协作
充分认识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区内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无证公共场所经营行为的危害性,营造全面整治的工作氛围,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无证公共场所经营行为,督促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尽快办证或改变经营项目。
(三)注重信息反馈,提高协作效能
在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结合区联勤工作平台,完善各职能部门间的抄告反馈机制,及时将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情况和动态信息上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相关街镇,总结工作经验,加强舆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社会共识。
七、信息报告
(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每月2日前汇总上报前一个月的《无证公共场所基本情况排查表》(附件1),汇总表应包括辖区无证公共场所的存量数据和当月新增数据。
(二)在4月底摸底排查阶段结束后,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5月5日前汇总上报《无证公共场所情况分析表》(附件2),按无法办证、降低门槛可能办证和可以办证等类别将辖区无证公共场所进行分类,并上报辖区无证公共场所排摸工作小结和无证情况分析。12月10日前上报全年无证公共场所整治工作总结。
(三)上报资料请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区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邮箱地址:jdggwsjd@126.com)。
 
     附件:1. 无证公共场所基本情况排查表
           2 .无证公共场所情况分析表

 
附件1

 

        镇(街道)无证公共场所基本情况排查表
挂牌店名
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者
联系电话
开业时间
无证原因(√)
工商营业执照(√或×)
开展宣传指导主要内容
何时上报
房屋基本设施不符办证要求
卫生许可资料不符要求
主观因素
其他原因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附件2

 

        镇(街道)无证公共场所情况分析表
挂牌店名
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者
联系电话
开业时间
无证原因(√)
工商营业执照(√或×)
情况分析
房屋基本设施不符办证要求
卫生许可资料不符要求
主观因素
其他原因
无法办证
降低门槛可能办证
可以办证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