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关于批转《2014嘉定区街镇卫生计生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请示
索 引 号: WE7302000-2014-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4-15
名 称: 关于批转《2014嘉定区街镇卫生计生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请示
文 号: 嘉卫计(2014)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定区人民政府:
为强化区镇两级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管理职能,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医疗和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使街镇卫生计生工作更好地惠泽民生,切实提高社区百姓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我委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本年度卫生计生工作重点,制定了《2014年嘉定区街镇卫生计生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现予呈报。如无不妥,请批转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415
 
(联系人:陶琼英,联系电话:59529440)
2014年嘉定区街镇卫生计生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街镇卫生计生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水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结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区政府2014年督查事项的通知》(嘉府办发〔2014〕3号)和本年度工作重点,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核心,以突出重点工作为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客观的考核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引导的激励作用,促进街镇卫生计生服务向发展内涵方向转变,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医疗和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使街镇卫生计生工作更好地惠泽民生。
二、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的卫生计生工作考核。
三、组织领导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街镇卫生计生工作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共分为村居社会管理及人口综合调控工作、公立医院(社区)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公共卫生重点工作、支持保障政策、社会效果及特色工作等7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共计102分。
(一)村居社会管理及人口综合调控工作
人口调控:按要求实施分梯度、分层次的医疗、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监督:政府组织牵头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宣传工作;黑广告的清理工作;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工作;组织和建立定期排摸、巡查、发现、报告工作制度及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精神卫生:完善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应急处置队伍等组织架构,有效开展应急处置;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和《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卫生创建:卫生街镇季度考核和爱国卫生日常管理按规定落实完成。
(二)公立医院(社区)综合改革工作
信息化:按照《关于下发〈嘉定区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标准功能规范〉的通知》〔嘉卫办(2013)19号〕要求,有序推进以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
家庭医生制服务:全面推开家庭医生制服务,有效服务利用率达到规定要求;建立家庭医生制服务团队,明确基本组成与职能分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功能,理顺内部支持部门设置与运行流程;制定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出台家庭医生配套支撑政策;建立家庭医生制服务信息化平台。
镇村一体化:推进镇村一体化全面管理,制定标准化村卫生室转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划或计划,逐步将标准化村卫生室转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乡村医生再注册工作;镇村一体化资金到位,乡村医生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
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满意度:社区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可及性;卫生计生服务环境;家庭医生制服务是否惠及居民;镇、村、居委是否组织开展卫生计生健康教育等。按照各街镇卫生计生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汇总实际分数核算
(三)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率达标。
计生依法行政:多途径多形式做好“单独两孩”政策宣传和解读,严格执行再生育申请办理的规定,按规定做好行政事务办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及时做好人户分离信息报送和管理。
优生优育: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数,准确完整填写家庭档案,按要求开展随访服务;落实专项经费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不断提升流动人口家庭指导覆盖率。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推进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知晓率和落实率。
计生药具管理与服务:做好计生药具的业务管理和宣传指导工作。
计生协会:常态化、专业化和多元化地开展失独家庭帮扶和青春健康教育工作;遵循协会规范化评估标准,做好协会组织建设工作。
(四)公共卫生重点工作
妇女保健:发挥社区综合协管员的作用,落实流动人口孕产妇信息排摸、反馈等卫生保健管理。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大肠癌筛查、肺炎疫苗接种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老年人健康管理:根据嘉卫计基卫〔2014〕1号《关于开展“2014年嘉定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经费匹配保障、宣传发动、落实健康体检及后续工作。
卫生应急:巩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建设成果,提升街镇应急能力。
健康促进: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活动;按要求建设室内外健康支持性环境;控烟工作落实到位。
疾病控制: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考核传染病防控、慢性病综合防控、计划免疫和医教结合,要求达到行业管理标准。
(五)支持保障政策
政策支持:辖区政府将卫生计生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年度计划中,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卫生计生服务工作。
经费投入:街镇对卫生计生服务的经常性经费投入较上年有增长,计生财政投入增长的幅度要高于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统筹,及时将统筹资金上缴区财政专户。按照区财政局、卫计委联合制定的预算支出定额投入到位,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年收支平衡。各项医改重点项目(信息化建设、家庭医生制服务、舒缓疗护、老年护理床位建设及中医药建设等)、政策规定的项目经费(支医补贴等人才培养建设、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列入项目预算。
人才建设:政府合理落实卫生机构岗位人力配置工作,按照创建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配置人员。按要求配备专职计生干部,每年按规定参加培训。
硬件建设:卫生服务机构布点满足居民需要,机构建设符合建筑标准,设备配置功能满足业务需求。设立独立的中医药诊疗综合服务区,装修装饰体现中医药文化氛围。嘉定镇街道、安亭镇黄渡和真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今年区府实事工程的要求,完成舒缓疗护病房建设。
(六)社会效果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孕产妇死亡、精神疾病患者肇祸事件、生活饮用水污染和非法行医致死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七)特色工作
创新工作:各街镇根据本地区实际,围绕社区卫生计生主要工作,注重创新,并在实践中取得成效、能在区域内进行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承担重大活动:承担全市或全区重大活动;承担全国或全市各类检查、验收和评估任务。
五、考核方式和结果利用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考核细则,组织对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进行考核,同时和相关街镇政府负责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并作为衡量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及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绩效分配的参考依据。
 
附件:2014年嘉定区街镇卫生计生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附件
2014年嘉定区街镇卫生计生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编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     分值
评分标准
1
村居社会管理及人口综合调控工作(20分)
人口调控
人口综合
调控工作
2
按要求实施分梯度、分层次的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一项未执行扣0.5分。
2
卫生监督
打击非法
行医
4
无证行医基础档案细化至村居委,信息掌握率大于95%,巡排查率100%;定期组织“打非”联合执法和宣传活动,年不少于两次。完成区村居管理下达的打非工作指标。组织管理不到位的扣0.5分/项,打非工作质量不合格的扣0.2分/项;按规定完成村居管理考核指标,非法行医整治目标数≤3个的,未完成任务数的扣4分,目标数≥4个的,未完成一个扣2分;严控新增数无证行医,扣1分/个;无证行医导致重大伤害扣1分/例。
3
打击“两非”
2
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宣传工作;黑广告的清理工作;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工作;组织和建立定期排摸、巡查、发现、报告工作制度。组织管理及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项。
4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4
组织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落实工作所需人财物保障,组织管理不到位的扣0.5分/项,协管工作质量不合格的扣0.2分/项;协管工作中有创新、亮点工作,经考核认定后酌情加分;有媒体负面报道扣1分/次。
5
 
精神卫生
精神卫生
工作
2
完善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应急处置队伍等组织架构,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有效开展应急处置,未落实扣0.5分;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和《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并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未落实扣0.5分;辖区精神病人肇事滋事率在区平均水平以上的扣1分。
6
村居社会管理及人口综合调控工作(20分)
卫生创建
卫生街镇
季度考核
5
按照卫生街镇考核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分折算。
7
爱国卫生
日常管理
1
按照《上海市2014年国家卫生区、镇巩固管理工作督查评估内容》:管理类指标(包括组织实施、自身管理、清洁活动)、成效类指标(包括完成复审工作、市民对卫生状况满意率、反馈问题整改和固守率等),每一项未达标扣0.2分。
8
公立医院(社区)综合改革工作  
(15分)
信息化
信息系统
标准化建设
2
在6月底前落实2013年规定上线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的得0.5分,10月底前落实2014年规定上线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的得0.5分,12月底前落实2015年规定上线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的得1分。
9
家庭医生制
开展家庭
医生制
服务工作
4
全面推开家庭医生制服务,有效服务利用率达到规定要求,未达到扣0.5分;建立家庭医生制服务团队,明确基本组成与职能分工,未达到扣0.5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功能,理顺内部支持部门设置与运行流程,未达到扣0.5分;制定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未达到扣0.5分,无中医健康管理内容扣0.5分;出台家庭医生配套支撑政策(双向转诊、医保支付方式、家庭医生收入待遇等),无任何配套政策则扣0.5分;建立家庭医生制服务信息化平台,未建立扣1分。
10
镇村一体化
推进镇村
一体化
全面管理
2
制定标准化村卫生室转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划或计划,逐步将标准化村卫生室转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否则扣0.5分;完成乡村医生再注册工作,否则扣0.5分;镇村一体化资金到位,乡村医生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否则扣1分。
11
医养结合
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2
根据街镇人口比例,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完成家庭病床的开设,家床总建床数占户籍人口≥2‰得1分,<2‰的按比例权重得分;其中中医家庭病床数占总家床数比例不低于30%,否则扣1分。
12
满意度
社区满意度
5
按照各街镇卫生计生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汇总实际分数核算。
13
计划生育
工作
(25分)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率
5
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不低于99%,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不低于88%,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14
依法行政
单独两孩
政策执行
1
多途径多形式做好新政宣传和解读,严格执行再生育申请办理的规定,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宣传不力扣0.1分,错误办理1例扣0.2分。
15
行政事务
办理
2
材料错漏2次扣0.1分;错误办理1例扣0.2分;逾期办结1例扣0.1分。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延误有1次扣0.1分;认真配合开展各类抽调查,配合不力扣0.2分。
16
社会抚养费征收
1
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谈话、送达等工作,配合不力,发生1例扣0.2分。
17
人户分离
管理
1
人户分离育龄群众婚育状况变化信息通报不及时,协作不力,导致事态严重的,发现1例扣0.2分。
18
优生优育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
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数,每少完成1例扣1分。准确完整填写家庭档案,信息不完整的扣0.2分。按要求开展随访服务,发现有未随访对象,扣0.2分。
19
科学育儿
指导
1
落实专项经费,户籍人口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8.5%,每下降1%扣0.1分;不断提升流动人口家庭指导覆盖率。
20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
流动人口
管理
3
做好违法生育的立案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出生信息核查,随机抽查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发生错报、瞒报1例的扣0.1分。
准确做好《生育联系卡》、《一孩服务登记证》和居转户证明的网上办理,每错办1例扣0.1分。
做好跨省流动人口信息协查与通报。反馈率不低于95%。不达标者扣0.3分。
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问卷出错率不高于10%,不达标者扣0.2分。
确保流动人口报表的准确率和及时率,报表有错误或延误的,扣0.2分。
21
 
 
“一盘棋”
服务
1
推进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知晓率和落实率。记账单开单对象随访率100%,每发现1例漏访,扣0.2分。
22
计划生育
工作 
 (25分)
计生药具管理与
服务
业务管理
3
按规范化要求做好药具仓储管理工作,有1项不合格扣0.2分;做好智能化自取柜维护工作,发现不符合要求每1例扣0.2分;正确定位网点位置,抽查中实地与系统不相符每1例扣0.1分;对基层药具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要有图片文字资料并反馈,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1分。
23
宣传指导
2
每个村居至少要设置一个以上药具宣传栏,未落实扣0.2分;随机抽查调查指定人群接受药具指导情况,知晓率低于80%的扣0.1分;育龄群众对药具知晓度的抽样检查,低于90%的扣0.1分。
24
计生协会
生育关怀
行动
2
建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失独家庭帮扶志愿者队伍,每年慰问走访不少于2次,举办文化活动不少于1次,有关怀个案,未落实一项扣0.2分;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要以流动未婚青年为目标人群,每年以参与式方式培训不少于7场次200人,存档资料完善,按要求做好记录,未达标每处扣0.1分。
25
协会组织
建设
1
遵循协会规范化评估标准,按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的“六好”基本要求,做好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未达标一项扣0.2分。
26
公共卫生
重点工作
(20分)
妇女保健
孕产妇管理
3
社区综合协管员开展孕情排摸,相关信息未及时汇总、登记的扣0.5分;每周按时反馈信息,未做到的扣0.5分;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中开展孕产妇保健宣传,年度不少于4次,未落实扣0.5分;早孕建卡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扣0.5分;孕产妇建卡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扣0.5分;组织开展特殊孕产妇追踪管理,未落实扣0.5分。
27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大肠癌筛查、肺炎疫苗
接种
2
做好大肠癌筛查、肺炎疫苗接种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组织发动等工作,完成项目任务,未完成1项扣0.8分;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后续处置工作,未落实扣0.4分。
28
公共卫生
重点工作
(20分)
老年人
健康管理
开展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健康体检
1
做好经费匹配保障得0.5分;做好宣传发动、落实健康体检及后续工作得0.5分。
29
卫生应急
巩固国家
卫生应急
综合示范区建设成果
3
建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应急预案完善,未落实扣1分。指导学校、重点企业和重点单位建立符和本单位实际的卫生应急工作方案,做好社区卫生应急动员工作,未落实扣1分。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能根据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及时安排临时经费,未落实扣1分。
30
健康促进
健康知识
讲座
0.5
按要求完成区级、镇级及村居委讲座,有镇级计划、总结,有镇级讲师团及安排表,讲课有规范记录和评估,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1分(共0.5分)。
31
健康自我
管理小组
及学校
1
在各村居委及健康单位新增1个小组或新增15名成员,有基线调查、有评估,有知识、技能测试和展示活动,有经验总结和典型个案,按要求做好示范小组创建工作,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1分(共0.8分);健康自我管理学校有实体运作,不符合要求扣0.2分。
32
健康宣教
活动
1
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完成健康促进宣教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100人,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1分(共0.5分);组织健康菜肴比赛、优秀健康指导员知识、技能竞赛,积极配合区级开展相关健康宣教活动,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1分(共0.5分)。
33
室内外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2
新建7个室内健康支持性环境,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2分(共1分);建成1条“健康街”、1个“健康小屋”、1条健身路,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2分(共0.5分);打造一条健康促进特色线路(共0.5分)。
34
公共卫生
重点工作
(20分)
控烟工作
1.5
组建一支≥10人的核心控烟志愿者队伍,对志愿者开展培训,按要求开展工作,不符合要求扣0.5分;无烟场所创建不少于4家,未完成扣0.5分。全面推进落实机关及其提供公共服务机构的控烟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管理不到位的扣0.5分。
35
疾病控制
传染病
发病率
2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区平均值得2分;高于全区平均值1-10%扣0.3分;高于全区平均值11-20%扣0.6分;高于全区平均值20%以上扣1分。
36
计划免疫
1
做好免疫接种组织宣传发动工作,未落实扣0.5分;做好免疫应急接种组织协调工作,未落实扣0.5分。
37
慢性病
综合防控
1.5
配合做好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的相关工作,未落实配合扣0.5分;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街镇创建成果,并达到相关指标要求,未达标扣1分。
38
医教结合
0.5
积极探索“医教结合”新模式,继续推进“学生健康工作室”,有效完成各项任务,未总结相关工作经验扣0.2分;无特色亮点扣0.3分。
39
支持保障
政策 
 (10分)
政策支持
卫生计生
发展规划
1
卫生计生发展计划(包括中医药发展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计划中,未纳入扣1分。
40
经费投入
街镇对卫生计生服务的经常性经费投入
1
根据各街镇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的年终决算报表,社区卫生经常性投入较上年无增长,扣0.4分;计生财政投入增长的幅度要高于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否则扣0.4分;中医药财政投入占卫生财政投入总数低于10%的扣0.2分。
41
社区卫生投入按预算定额投入到位
1
按照区财政局、卫计委联合制定的预算支出定额投入到位,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年收支平衡(收支平衡考核上一年度),否则扣0.5分;各项医改重点项目(信息化建设、家庭医生制服务、舒缓疗护、老年护理床位建设等)、政策规定的项目经费(支医补贴等人才培养建设、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列入项目预算,否则扣0.5分。
42
支持保障
政策
(10分)
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
经费统筹
1
按照《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区级统筹实施方案》,按照区财政局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将统筹资金上缴区财政专户,一次不及时扣0.5分。
43
人才建设
人员配置
3
按照创建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配置人员,配置率达到90%(或配置率低于80%,年内新增卫技人员10人以上;或配置率低于90%,年内新增卫技人员5人以上)不扣分,每下降5%扣1分。以上年末全科医师占临床医师比例为基数,满60%的年内新增3-5个百分点;不满60%的年内新增10个百分点。年末达每万人口配备1.5名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标准,末达标的,在原有配置的基础上新增10%。每万人配3.5名专职人口计生干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计生干部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未达标的扣0.2分。全科中医师(包括助理)占全科医师比例、中医师(包括助理)占总医师比例不小于20%,全科中医师(包括助理)占中医师比例不小于50%,未达到每项扣0.1分。
44
硬件建设
卫生服务
机构布点
和设备配置、设立独立的中医药诊疗综合服务区、建设舒缓疗护病房
3
建筑(消防、污水处理、放射卫生等)不符合标准每项扣0.2分;设备未达临床专业质控要求,缺一项必备设备扣0.2分。开放病房,设立独立的中医药诊疗综合服务区,未设立扣1分,面积小于150㎡0.2分,装修装饰未体现中医药文化氛围扣0.2分。嘉定镇街道、安亭镇黄渡和真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今年区府实事工程的要求,完成舒缓疗护病房建设,未完成扣1分。
45
社会效果
(10分)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不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
2
发生一起传染病暴发疫情,该项不得分。
46
不发生
孕产妇死亡
2
发生一起孕产妇死亡(专家评审Ⅰ类或Ⅱ类),该项不得分。
47
不发生
精神病人
肇祸事件
2
发生一起精神病人肇祸,该项不得分。
48
社会效果
(10分)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不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
2
发生一起及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该项不得分。
49
不发生非法行医致死
事件
2
发生一起非法行医致死事件,该项不得分。
50
特色工作   (2分)
创新工作
围绕主要工作,注重创新,在实践中取得成效、能在区域内进行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1
经验和做法获得区级领导肯定,具有推广价值的,酌情加0.1-0.2分;获得市级领导肯定,在全市范围内首创并对全市重点、难点工作的推进具有指导意义的,酌情加0.1-0.2分;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者在全国作经验交流的,酌情加0.1-0.2分。以上奖励以书面批示、表彰决定等正式文件为准。参加各项试点工作单位,酌情加0.2分;积极推进“卫生监督社区联络站”、“零无证行医村(居委)”创建工作,经验受认定后酌情加分。
51
承担
重大活动
承担全市或全区重大活动;承担全国或全市各类检查、验收和评估任务。
1
承担全市重大活动和全国性检查、验收和评估任务,且取得成绩的,酌情加0.5分;承担全区重大活动和全市性检查、验收和评估任务的,且取得成绩的,酌情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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