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4年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2014年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工作要点
根据2014 年上海市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工作要点以及区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卫生改革和发展重点,坚持健康是人的发展必然要求的核心理念,继续深化“全程化、精细化、高效化、绩效化”工作内涵与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模式和服务流程,全面落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巩固和提升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慢性病综合防治等工作,加强规范管理和绩效评估,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市民健康水平,保障本区公共卫生安全。
一、制定新一轮“嘉定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上海市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围绕“十二五”规划和医改公共卫生任务,结合本区前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经验,经调研、论证,制定嘉定区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区卫计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配合)
二、继续组织实施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巩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以公共卫生绩效考核为抓手,全面实施国家及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推进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等国家及上海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区卫计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妇联、区社建办和各街镇政府配合)
三、全面实施公共卫生绩效管理工作
根据《嘉定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及政府资金拨付实施方案》,按照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各专业站所的业务指导作用,每季度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及项目指标质量控制,建立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审核制,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真实、可靠,不断推进绩效管理水平,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和质量。
(区卫计委牵头,区财政局、各街镇政府配合)
四、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巩固应急示范区的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加强应急准备、监测预警、风险沟通、人力资源、传染病传播防控等重点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培训和拉动演练,锻炼队伍实战能力。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充分利用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日常监测信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工作。
(区卫计委牵头,各街镇及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五、巩固提升传染病综合防控能力
加强对重点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综合监测、科学分析和及时预警。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妥善有效地处置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相关事件苗子。加强对流感、H7N9禽流感、麻疹、霍乱、手足口病、狂犬病、麻风病、寄生虫病以及新发和输入性传染病的防控力度。加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重点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巩固强化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监测报告,规范学校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疫情报告处置,建立案例分析制度。不断完善“红眼病”防控体系,加强监测网络的监测能力及预警能力。维持本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落实扩大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继续加强疫苗质量监控和流通管理,规范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和处置。完善艾滋病社区干预和管理工作模式与机制,提高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质量,继续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措施。继续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母婴传播。落实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属地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深化“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工作模式,提高结核病病人发现、干预和规范管理水平。贯彻菌阴、菌阳、耐多药肺结核政府减免治疗费用办法。重点做好本区学生、老年人、流动人口和结核病/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的结核病防控工作。强化与相关委办局联防联控、信息共享联动等工作机制。
(区卫计委牵头,各街镇政府、区农委、区教育局、区社建办、区建交委、区旅游局、区禁毒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红十字会等配合)
六、不断深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配合上海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的创建工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创设社区及政策性支持环境。巩固本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街镇创建成果。加强一级预防,做好对全人群的健康宣传,倡导良好的生活方式,多途径发现高危人群。继续做好高血压与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的发现、干预、治疗,提高患者和高危人群管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完善“嘉定区脑卒中预防与救治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30 分钟体育生活圈”和社区惠民体育设施建设,以第四次国民体质监测为契机,推动在慢病运动干预、青少年体质健康、体育社工等方面合作共赢;加强多部门合作,营造良好的慢性病防控支持性环境。
(区卫计委牵头,区财政局、区新闻办、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工商局、区文广局、区爱卫办、区技监局及各街镇政府配合)
七、巩固和提升妇幼保健“一高一低”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卫生技术人员与计生网络和项目互补互利的优势,加强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全覆盖孕产妇保健工作;依托上海市孕产妇管理信息系统,巩固首诊社区负责、孕情及时追踪、全程精细管理的孕产妇保健管理模式,实行孕妇建册建卡、产前检查、特殊孕产妇追踪等全程精细规范管理;建立孕妇建卡监测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孕情信息;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预警评估,落实特殊孕产妇追踪机制;充分发挥“产科安全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完善设施设备,开展母婴保健人员政策、技术等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推广适宜技术,倡导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监督管理;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做好筛查及随访工作;探索青春期、更老年期保健服务模式;加强对出生缺陷等重点儿童管理,提高社区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阳性儿童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质量;推进嘉定区儿童脑性瘫痪早期筛查与康复干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提高高危儿运动发育评估早期筛查率,发挥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的服务功能。
(区卫计委牵头,区社建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社建办、区残联、区妇联和各街镇政府配合)
八、推进生殖健康促进和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继续推进社区生殖健康促进项目,加强对育龄人群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指导,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流率。围绕国家和上海市“十二五”目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管理、严打“两非”、统计监测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大“两非”打击力度。
(区卫计委牵头,街镇政府负责,区教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区红十字会配合)
九、规范和加强精神卫生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继续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管理;梳理和完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加强对精神卫生的督导和技术指导,提升社区规范开展精神疾病防治服务的能力;做好无业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工作;运用上海市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各模块及其功能,提升精神卫生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探索支持和规范心理卫生服务,健全心理健康促进网络,发挥心理咨询服务点作用,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加强对老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探索特殊人群的心理卫生问题及干预对策。
(区卫计委、各街镇政府牵头,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配合)
十、深化“医教结合”内涵
继续推进医教结合,落实“三定”工作制度和“六个一”工作模式,在学校健康服务团队的基础上,加强社区、学校、托幼机构联动,依托试点“学生健康工作室”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特色,加强学生常见疾病、伤害以及肥胖等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和干预;全面总结三年行动计划儿童屈光发育档案项目成果,适时纳入常态长效管理;完善“三位一体”口腔保健服务团队工作模式,积极推广儿童龋病等口腔病预防适宜技术应用;推进学生体检档案与健康信息网建设有效衔接,实现信息动态共享。
(区卫计委牵头,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和各街镇政府配合)
十一、深入推进农村卫生工作
按照队伍稳定、政府支持、农民满意、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做好新农合市级统筹相关准备工作。继续开展定向招收乡村社区医生工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既有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又熟悉医护运行过程,并具有一定解决现场问题能力的技能型、实用型入才。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
(区卫计委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和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践行“健康教育先行”
完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和健康咨询点建设;充分发挥健康促进志愿者作用。以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周、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周等各类卫生日为契机,加强部门合作,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特别是有关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为重点,以《健康66条》为核心内容,进一步推进市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加强市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逐步提升市民健康素养。开展控烟条例实施情况和市民吸烟情况的监测,继续巩固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成果。
(区卫计委牵头,区爱卫办、各成员单位共同配合)
十三、加强公共卫生队伍能力建设
以公共卫生教学基地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制定本区公共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案,对公共卫生人员分级分层培训,通过公共卫生骨干班、新进或轮岗公共卫生人员到相应专业站所进修学习等形式,加强我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区卫计委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和各街镇政府配合)
十四、完善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继续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夯实基础性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认真研究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力度,加强绩效考核,保障公共卫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区卫计委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共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