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关于下发《2014年嘉定区卫生计生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202000-2014-006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3-31
名 称: 关于下发《2014年嘉定区卫生计生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财(2014)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2014年嘉定区卫生计生财务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31日
 
 
 
 
 
 
2014年嘉定区卫生计生财务工作要点
 
根据《2014年嘉定区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结合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嘉定区财政局有关财务管理的工作要求,2014年卫生计生财务工作将在“深化改革、落实规划、加强监管、注重服务”的卫生计生工作目标下,完善政府资金投入拨付机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区级统筹,进一步提升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强化财务运行监管,为公立医院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完善政府资金投入拨付机制,为公立医院改革提供保障
1.为推进我区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坚持公益性、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市公立医院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完善我区政府资金投入拨付机制。建立以工作量为基础、以绩效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将对区级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补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及区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工作补贴”等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实行考核拨付。
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区级统筹,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
2.根据市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2014年1月1日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专户设在区级,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区级统筹,绩效考核拨付的新机制。同时,继续做好收支分离、全面预算管理、规范收入和支出标准的相关工作。
三、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加强单位全面预算管理。要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分析考核制度。同时要按照区财政局《嘉定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嘉府发〔2013〕41号)要求,预算编制做到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按照国库单一帐户改革要求执行好预算,业务费及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预算执行的分析,提高预算执行率,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4.实施好《内控规范》。财政部新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简称“内控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嘉定区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意见》做好实施相关工作,包括梳理业务流程、查找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制度、制定《内部控制手册》等方面。
5.执行好新会计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财政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学习,准确理解新旧制度的差异,贯彻执行好新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6.规范会计基础资料。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重点是大额支出、现金支出、固定资产购置等的原始凭证资料的合法、齐全;同时,要按照会计档案的工作要求,整理、装订、保管好会计凭证、帐簿及报表。
四、发挥财务监管职能,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7.全面实施医疗机构财务运行平台。在2013年基础上,2014年正式启动实施嘉定区公立医疗机构财务运行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财务核算系统的集团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财务收支核算,建立经济运行分析系统,为公立医院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等提供参考数据。
8.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管。根据区财政局制定的《嘉定区2014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我委计划于6-7月开展对区级预算单位的财政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各项收入的收缴情况,预算支出的规范性,政府采购、公务卡强制目录实施等情况;项目经费,尤其是中央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内控规范》的实施情况等。检查以2013年度为重点,必要时延伸至以前年度。同时,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项目及中央专项资金,建立预算执行的报告制度,每季度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报告。
9.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意见》(嘉府发〔2012〕30号),对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化项目、及财政部门认定的资金规模大、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政府投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各单位要结合预算编制工作,做好事前绩效评审;要配合财政部门结合预算执行做好事中绩效跟踪,及事后绩效评价的工作。通过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服务卫生改革
10.严格物价收费管理。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要按照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规范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不得超出医嘱范围提供服务并收费。要切实保障患者利益,体现公立医疗单位的公益性。
11.注重经济运行分析。单位要制定经济运行分析制度,定期为领导提供财务分析报告;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围绕卫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管理、使用等课题开展专题分析调研,凝炼观点,撰写调研报告及财会论文,为卫生改革提供服务和数据支撑。
12.加强财会队伍建设。继续做好财会人员、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内控规范》、内部审计、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管理等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开展财会论文及专题工作的交流学习讲座,通过搭建交流与学习的平台,努力建设“专业型、研究型、综合型”的财会队伍梯队,更好服务于卫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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