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关于下发《2014年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202000-2014-0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3-31
名 称: 关于下发《2014年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办(2014)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2014年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信访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31
 
 
 
 
 
 
2014年嘉定区卫生计生信访工作要点
 
2014年是我区全面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改革发展重要一年,继续巩固和扩大卫生计生信访工作成效,为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我委信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用群众工作理念推动信访工作,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和谐稳定。
一、加强信访责任落实
1.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信访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工作方面涉及信访事项的化解,建立并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2加强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新一轮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信访工作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信访件领导阅批、办结汇报和书面答复意见领导审阅制度,使领导阅批率和审阅率均达到100%。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确保做到客观、公正,能够反映信访工作成效。依托信访事项网上办理系统平台,提高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数据统计的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实现考核评价系统化、透明化。
4.加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通报力度,推动责任落实。对因工作不负责任、矛盾排查不到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及时引发信访矛盾的,对应解决而未解决、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造成信访问题久拖不决的,对扬言信访矛盾处置欠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责任单位领导进行工作质询,责令说明原因,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规范信访办理
5.对接区信访事项网上办理系统平台。根据区信访办的安排,2014年下半年区信访事项网上办理系统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将实现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委信访部门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平台运用,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6.规范初次信访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明确初次信访事项办理要求,统一办理流程,确保初次信访事项按时受理告知率、书面答复率、办结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初次信访事项的一次性解决率,力争初次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一次走完、处理结论一步到位。提高初次信访事项办理效率,平均办理周期控制在30日内,区领导和委主要领导批示件控制在15日内。
7.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对基层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业务精、公正务实的基层信访干部队伍,确保基层信访工作规范有效开展,信访矛盾调处得当,推动矛盾及时就地解决。
三、加强源头防范
8.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按照分级分责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9.加强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凡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在出台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预估风险要制定解决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和防范风险的工作措施,强化督查督办,真正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作用。
10.坚持用群众工作理念推动信访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营造用群众工作理念推动信访工作的大环境。正确对待群众信访,注重从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中发现当前社会管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分析研究政策、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相关政策和改进有关工作,从根源上减少信访矛盾的发生。
11.加强问题分析研判。落实信访工作通报制度和专报制度,对群众反映较多、涉及范围较广的普遍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要加强数据收集和综合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
四、注重突出矛盾化解
12.继续推进信访积案梳理和化解工作。结合本区开展的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梳理,对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建立完善的“一案一档”,全面梳理、推动解决;对已化解的信访积案,重点了解信访人动态,严防“倒翻水”现象。
13.做好矛盾的分流处置。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正确判断信访人诉求类型,属于信访事项受理范围的,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规范处理;不属于信访事项受理范围的,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调解、诉讼、仲裁以及其他行政程序等法定途径解决。
14.推动信访矛盾第三方援助工作。积极引入心理咨询师等参与突出信访矛盾和信访积案老案的化解,继续引导医患纠纷矛盾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第三方调解。
15.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反映信访问题。加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海市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落实责任主体分级分责处理。一旦发生群众越级重复信访,要加强上下信息沟通,确保矛盾就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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