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路署:
你署《关于丰翔路抢修工程的请示》(嘉路[2014]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道路行驶安全,改善整体路况路貌,同意实施丰翔路(真南路-瑞林路)维修工程。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嘉定区南翔镇,北至瑞林路,南至真南路,长度382米,车行道宽16米,其中S5(沪嘉高速)下立交段车行道两侧各增设4米宽非机动车道+2米宽分隔带。
(二)工程内容:包括机动车道维修,非机动车道维修,雨水管维修,恢复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一)同意采用的主要设计技术标准,即维持现状二级公路等级,设计车速6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
(二)原则同意道路平面线形和横断面布置维持不变,请下一步补充优化道路纵断面设计。
(三)原则同意机动车道维修设计方案,即对车行道损坏严重的老路路基进行注浆加固,对损坏严重的混凝土板块进行翻挖重筑并加罩4cmSMA-13C(SBS改性)+8cmAC-25C,其余路段扎毛后加罩4cmSMA-13C(SBS改性)。
(四)原则同意非机动车道维修设计方案,即一层式铣刨加罩4cmAC-13C(SBS改性)。
(五)原则同意雨水管维修设计方案,即重建轨交11号线下立交至S5下立交之间50米雨水管。
(六)原则同意恢复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工程。
(七)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应满足《公路路面养护技术规范》(DB31/T489-2010)以及其他公路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四、工程经济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25.70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02.66万元,其他费为13.73万元,预备费9.31万元。资金在你署2014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抢修经费中列支。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