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路署:
你署《关于金沙江西路(金园一路-星华公路)维修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嘉路[2014]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整体路况路貌,同意实施金沙江西路(金园一路-星华公路)维修工程。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嘉定区金沙江西路,东起金园一路交叉口(K3+193.969),西至星华公路交叉口(K4+152)的北半幅车道,道路全长958.031km,不包括沿线桥梁维修。
(二)工程内容:包括机动车道维修,非机动车道维修,翻排侧平石、恢复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一)同意采用的主要设计技术标准,即维持现状二级公路等级,设计车速4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路面设计使用年限8年。
(二)原则同意道路平面线形和横断面布置维持不变。
(三)原则同意机动车道维修设计方案,即机动车道及交叉口采用两层铣刨加罩4cmSMA-13(SBS改性)+8cmAC-25C(掺0.35%抗车辙剂),局部路基损坏路段采用4cmSMA-13(SBS改性)+8cmAC-25C(掺0.35%抗车辙剂)+0.8cm沥青碎石同步封层+40cm粉煤灰三渣+原垫层,下阶段请进一步优化零星基层损坏补强方案。
(四)原则同意非机动车道维修设计方案,即采用一层铣刨加罩4cmAC-13C。
(五)原则同意翻修侧平石、恢复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六)维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应满足《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6)相关要求及其他公路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程经济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729.68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586.71万元,其他费88.92万元,预备费54.05万元。资金经审计后在你署2014年度部门财政预算320万元中列支,余款在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