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务所:
为贯彻落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今冬明春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全局范围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卢雯
副组长:陈 洁
成 员: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行政分管领导、水务所分管副所长。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防汛办内。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嘉定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清剿火患”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期间全局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今冬明春全局火灾形势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两会”胜利召开、水务建设平稳推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明确职责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凡发生火患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信息沟通。请各单位自2014年1月起每月23日上报专项工作推进情况,“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结束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章海斌
电 话:69989646
电子邮箱zhanghaibin@jiading.gov.cn
附件:嘉定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专项行动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