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文件
关于调整本区非居民用户水价的函
索 引 号: WC9905000-2014-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14-03-24
名 称: 关于调整本区非居民用户水价的函
文 号: 嘉水务〔2014〕3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国家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促进节约用水和水环境改善,保障供排水企业良好持续发展,确保城市供排水安全,近期拟调整本区非居民用户水价,故向贵委提出调价申请。
一、调价方案:
我区供水、排水服务区域的水价由区政府制定,包括供水和排水两部分,合称综合水价。根据区政府相关精神,我区水价标准遵循与市区同价同步的原则。参照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非居民用户综合水价,工商业用户由现行3.62元/立方米调整为5.0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户由现行3.53元/立方米调整为4.90元/立方米,馈水价格由现行1.20元/立方米调整为1.60元/立方米(见表一);特种用水综合水价同步调整(见表二)。对自取水源的单位,包括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排水费按照工商业标准执行。重点污染户排水费加价标准仍按0.80元/立方米实施。
                  表一:本区非居民用户综合水价调整表
用水类别
现 行 水 价(元/立方米)
调 整 后 水 价(元/立方米)
自来水
排水
综合水价
自来水
排水
综合水价
工商业
2.00
1.80
3.62
2.89
2.34
5.00
行政
事业
1.70
3.53
2.24
4.90
馈水
1.20
 
 
1.60
 
 
注: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算。调整后的工商业用户排水价格实际为2.11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户排水价格实际为2.01元/立方米。
 
                    表二:本区特种用水综合水价调整表
用水类别
现行水价(元/立方米)
调整后水价(元/立方米)
自来水
排水
综合水价
自来水
排水
综合水价
桑拿
10.6/15.6
1.80
12.22/17.22
11.49/16.49
2.34
13.60/18.60
洗车
5.60
7.22
6.49
2.34
8.60
饮料
3.10
4.72
3.99
2.34
6.10
    注: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算。调整后特种用水排水价格实际为2.11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非居民用户水价调价拟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馈水水价同步调整。
妥否,请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