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关于做好本区卫生计生系统2014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2000-2014-01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6-04
名 称: 关于做好本区卫生计生系统2014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办(2014)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嘉定区2014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嘉府办发〔2014〕22号)精神,现就做好本区卫生计生系统2014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本市卫生计生系统节能“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一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上海,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突出医疗卫生单位节能工作;积极推进利用市场机制实施节能改造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运用;大力推进能源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能源消费定额标准体系,加大节能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进节约型医院建设,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与落实,努力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4年的节能目标是: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
三、节能任务
(一)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持续推进能效水平提高
继续开展围绕《市级医疗机构合理用能指南》(CDB21/T553-2012)的用能对标达标活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的成本核算,推进医院用能的管理。
(二)推进既有建筑电力分项计量装置系统的建设
按照《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年内完成区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南翔医院既有建筑电力分项计量装置建设,构建全市统一、分级管理、互联互通的建筑能耗监测管理体系,提升本区医院建筑节能管理水平及用能效率。
(三)推进建筑能源审计、能源利用、能源监察工作
按照区有关节能工作的要求,开展对医院建筑能耗审计评价,推进医院按建筑能源审计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加强对能耗数据统计、节能管理工作体系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耗能设备情况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开展的审核工作;按《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办法》要求,对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节能工作进行监察。
(四)推进卫生计生单位合同能源管理
根据国家《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指南》,积极推进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开展节能改造,通过引入市场专业节能力量进行节能技改;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模式,引进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倡导能源设备设施委托社会化管理,通过托管等手段,提高医院用能设备的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借鉴成功的案例经验,推进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五)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提升节能运行管理水平
继续推进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央空调、锅炉等节能技术改造,特别是推广锅炉“烟气凝结式组合型节能器”的改造应用、中央空调的清洗等,规范用能设备的科学经济运行;积极倡导对二次能源转换且效率衰减的设备坚决改造替换;继续推进节能灯改造替换,并进行LED节能灯的替换工作。
(六)积极推进节约型医院示范单位建设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能耗定额管理、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节约型医院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加强节能宣传,开展专项培训
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等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开展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形成节能长效宣传机制,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成效和经验,提高卫生计生各级各类人员的节能意识,加强节能技术的运用,培养医院节能管理人才,加强对后勤保障部门和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合理用能水平,确保卫生计生单位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确定节能改造的项目和时间节点,加大节能改造资金的投入,落实责任制,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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