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关于开展2014年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2000-2014-01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6-04
名 称: 关于开展2014年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办〔2014〕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嘉定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嘉安委办〔2014〕11号)精神,区卫生计生委决定于6月1日至30日与市区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开展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动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证系统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 6月1——6月30
三、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2.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干部具体落实内容和开展相关工作。
四、活动安排
1.区卫生计生委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嘉定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工作和要求。
2.围绕主题,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浓厚氛围,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的标语,利用横幅和电子宣传屏幕对活动的主题进行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素质,达到保障平安的目的。
3.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安全大检查,区卫生计生委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同时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做好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4.加强培训。活动开展期间,区卫计委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并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感。
5.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
6.各单位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计划和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分别于6月6日和6月30日之前报区卫生计生委党政办。联系人:朱晓峰,联系电话:59529215。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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