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宣传方案>的通知》(沪打非专项行动办函〔2014〕2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作,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维护良好就医环境,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嘉定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宣传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做好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2日
关于开展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宣传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定于2014年5-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宣传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为主题,重点宣传打击无证行医、“两非”、非法医疗美容、医托、非法义诊、违规医疗广告等内容。
二、宣传方式方法
(一)2014年5-6月,开展社会广泛宣传
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发布专项行动新闻,通过“嘉定卫生计生网”、“嘉定卫生监督网”以及微博等媒介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各医疗机构要通过院报、医院网站等,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宣传和培训,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在门诊、候诊室等播放打击非法行医有关宣传片;也可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折页、设置展板等形式进行主题宣传。各街镇政府要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折页、设置展板以及利用各类媒体进行主题宣传。要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外来流动人口聚集地和人口导入地为重点,深入建筑工地、生产企业、集贸市场,面向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特别是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强化宣传;要组织开展普法进社区、村(居)委,利用社区、村(居)委的公告栏等载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同时在辖区内人群较为聚集的广场、公园、商圈车站等地开展户外专题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通过本轮宣传活动,向社会和群众更加形象地揭示各类非法行医的危害,宣传对非法行医的辨识方法和投诉举报途径,引导公众更加自觉地抵制非法行医,积极反映案件线索,营造群防群控的有力局面。
(二)2014年7-8月,加强典型案例宣传
各街镇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上一阶段宣贯情况与巩固阶段专项行动进展,收集案例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择典型案例在媒体中予以公开曝光,以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街镇人民政府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可加强与媒体合作,借助媒体的力量起到宣传教育作用,有效震慑违法人员。
(三)2014年9月,做好总结工作
各街镇卫生计生部门、各医疗机构将开展专题宣传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区卫生计生委,由区卫生计生委汇总后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宣传工作是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对非法行医源头治理和疏堵结合的一个重要方面。各街镇政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宣传活动,为宣传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开辟专门的宣传栏或播放媒体,积极配合区卫生监督机构做好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二)各街镇政府在区卫生计生委制作发放的宣传材料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区村(居)社会管理的实际工作自行制作宣传材料、宣传展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自行制作宣传材料、宣传展板,有关宣传资料可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wsjsw.gov.cn/wsj/n2006/n3916/index.html)。同时区卫生计生委卫监所制作了部分宣传海报,若有需要可于2014年6月15日以后至区卫监所医疗卫生监督科领取(领完为止)。
四、各街镇政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收集汇总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于每月5日前通过政务网报送工作信息及宣传情况小结。
联系人: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科 郝立 电话:69530069;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吴春燕 电话:6953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