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退管会:
为表彰本区教育系统退休教工在服务教育、服务社会,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工作中作出的贡献与成绩,发扬他们继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奉献的精神,在社会上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的氛围,嘉定区教育局和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决定在本区教育系统中开展“老有所为”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评选对象为嘉定区教育系统退休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为“老有所为”奖20名,“老有所为”提名奖20名。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教育工作的法规和政策,保持良好的师德。
2.继续关心教育事业,热心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关心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
3.继续关心并积极参与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热心为社区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
4.继续关心教师队伍建设,热心为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参加本市及外省市支教和智力帮扶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推荐材料(撰写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填写好推荐表),材料一式二份。
2.申报材料于6月6日前送区教育系统退管会办公室(梅园路226号),过时视作放弃。
3.区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评为“老有所为”奖的人员在今年敬老节前后进行表彰。
四、评审委员会
主任:韩晓玉 姚伟 副主任:金立新 汪卫平
委员:唐燕 陆咏梅 刘伟红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伟红(兼)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