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系统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台风暴雨等强对流极端天气对卫生单位造成的影响,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3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高度重视近期各项防汛防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因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加强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危化品、放射源、毒菌种等重点部位的防汛防台工作,清理可能的高空坠物,认真做好单位内安全用电有关工作。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防汛防台物资的储备,应对灾害天气可能导致的停电、雷击、渗水等事故。立即开展防汛防台、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开展防汛防台安全教育宣传,确保台风期间的安全。严格落实汛期单位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台风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发现各类事故及时处置、立即上报,确保不因灾害天气造成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确保不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和消防事故。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