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文件委员会文件
区卫计委关于印发区医疗卫生计生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2000-2014-01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7-08
名 称: 区卫计委关于印发区医疗卫生计生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办(2014)1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消防委《嘉定区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嘉消防委〔2014〕14号)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本区医疗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本委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组织开展本区医疗卫生计生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嘉定区医疗卫生计生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7月8

嘉定区医疗卫生计生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我区医疗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按照区消防委《嘉定区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嘉消防委〔2014〕14号)精神和要求,区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区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动员各科室力量,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问题要作出书面说明,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围绕安全稳定总体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提升防控火灾能力,确保本区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平稳运行。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0月10日
三、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区卫计委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卫计委党委书记郑艳辉、主任郑益川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卫计委杨波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党政办,具体负责安排部署、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深入自查自纠,层层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层层动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重点、标准和时限。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于7月11日前以政务网专送件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朱晓峰,联系电话:59529215。
(二)自查自纠(即日起至7月30日)
各单位要重点排查门急诊、住院部、手术室、药库(药房)、食堂、变配电房、制冷机房、消防监控室、消防泵房、公共消防设施、地下空间、出租房、危旧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等部位,要切实发现存在的隐患问题,不走过场,摸清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分析,逐个确定整改计划,对区域性火灾隐患分级制定整治标准。
(三)全面整治(8月1日至9月15日)
各单位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签订责任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经费,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消防安全的临时性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整改。
(四)总结巩固(9月16日至10月10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固化常态化整治经验和模式,探索研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问题要抓紧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对已整改完毕的隐患问题要定期“回头看”,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从7月起,各单位每月16日前向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此次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于9月30日前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站在构建平安嘉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明确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二)狠抓整治,统筹兼顾
集中整治重在整改,各单位一是要贯彻落实《消防法》的规定,以逐级检查促进隐患整改到位。二是要落实跟踪整改责任,坚持以点带面、系统排查,做到措施到位、宣传到位、整改到位,坚决防止“走过场”,及时有效地化解火灾隐患,抓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三是要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积极性。
(三)严格督查,落实责任
各单位消防安全部门要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履行好监督职责,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坚决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区卫计委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反馈抽查信息,帮助各单位找准隐患根源,找出化解办法。同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能够限期解决的,指导帮助各单位限期解决。因条件所限无法解决或者存在疑难技术困难的,区卫计委将积极协调区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保障消防安全的建设性意见和相关措施。
消防安全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单位要明确薄弱环节,健全联动反应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注重经常相结合,着力巩固既有工作成果,把大量工作做在平时,实现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常态化,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报送单位:
序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挂牌情况
主要隐患
拟完成整改期限
整改情况
 
 
挂牌时间、**政府挂牌、挂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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