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区卫计委关于做好防台防汛防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2000-2014-01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7-01
名 称: 区卫计委关于做好防台防汛防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应急(2014)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今年防台防汛防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应对台风、暴雨、极端高温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台防汛防暑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认真研读《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应急函〔2014〕452号)精神,并根据《上海市应对高温天气应急预案》、《上海市处置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中的预警以及响应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救灾防病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结合单位实际,科学调度、妥善部署相关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二、完善预案,加强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各部门、人员工作职责,充实调整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尤其是批量伤员的紧急抢救和分流处置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做好医疗急救设备、药品、血液和疫情处置物品等物资的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人员、物资能够迅速到位,切实满足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
三、开展监测,加强医疗卫生救援
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门、急诊管理,加强技术力量,合理安排人员,保证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区医疗急救中心要充实一线急救力量,加强当班车辆;组织对车辆性能、急救医疗设备、药品配备等情况的检查,确保急救车的正常运转和药品的充足供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高温预警监测工作,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加强信息报送,开展健康宣教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行政值班和信息报送,针对台风、暴雨、高温期间出现的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高温中暑的预防和急救知识宣传材料,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院刊、屏幕、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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