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文件
嘉定区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WB4302000-2014-01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4-07-21
名 称: 嘉定区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方案
文 号: 嘉司〔2014〕1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局机关各科室、专业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调处化解突发事件中的独特优势与突出作用,及时、高效、快速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影响本区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发生在嘉定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突发安全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力保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是处置突发事件的首要任务,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公私财物、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损失。
2、统一指挥,快速介入。根据案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在区司法局统一领导下,局相关业务科室、局属律师事务所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处置,确保律师在第一时间迅速到位、参与善后处置。
3、教育疏导,防止激化。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做好对群众的说服教育与情绪疏导,及时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引导群众运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积极协调,快速处置。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营造与突发事件有关人员协商对话的和谐氛围,努力促进各方达成一致。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当事人逐一落实处理措施,最终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司法局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律师公证工作科科长、各律师事务所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律师公证工作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局律师公证工作科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指导、协调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了解、收集、掌握与突发事件相关情况并做好信息上传下达;为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提供服务与保障;与有关部门协调和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工作程序
1、领导小组接到相关部门要求律师参与介入的调处指令后,立即指派律师或组建律师团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加入应急处置工作组,协助控制事态发展。
2、承办律师应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组要求,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各方人员的思想疏导与情绪稳定,尽可能引导其缓解对立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最大限度消除不利社会影响。
3、承办律师迅速展开调查,准确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性质及其发展趋势,查明当事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收集与突发事件相关的信息、材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讨论,找准事件的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尽快制定出合理化的善后处置方案,供应急处置工作组参考。
4、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组的指示,承办律师就处置方案向当事人进行详细说明与解释,并注意听取不同意见,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若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应将有关情况进行上报。
5、承办律师在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统一指挥下,参与具体实施、逐一落实处置方案,待突发事件处理完毕,总结善后处置情况,并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组建工作队伍。要组建一支有社会责任感、政治素质较强、业务过硬的律师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律师队伍应急应变处置能力。
2、加强协调沟通。要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发展动态和处置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积极为参与律师善后处置工作提供便利及服务,协调解决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确保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严格纪律要求。承办律师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保守所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4、认真总结经验。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研究,重视从法律层面剖析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经过,对已经处理完成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工作建议为相关部门今后处理类似事件提供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201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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