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文件
关于加强本区区级机关下属经营性企业政企分开改革有关财务监管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WD1304000-2014-03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14-07-23
名 称: 关于加强本区区级机关下属经营性企业政企分开改革有关财务监管工作的意见
文 号: 嘉国资委 [2014]1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相关委办局(嘉定镇街道)、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国(集)资监管和推进区级机关下属经营性企业的政企分开工作,规范企业管理和经营行为,现就加强本区区级机关下属经营性企业政企分开改革有关财务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职能部门、各受托监管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贯彻《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级机关下属经营性企业政企分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府发〔2014〕37号)的要求,把对政企分开改革工作的监督、企业日常运营的监督管理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以确保国有资产和资源的安全高效运转和保值增值。
        二、严格规范、落实责任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财务管理制度。凡列入国资国企改革范围,暂以委托方式维持现状且正常经营的企业,区国资委、受托监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嘉国资党委〔2012〕7号)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和执行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备案和报告的职责和制度;凡涉及股权划转、挂牌交易的企业,特别是在整合调整期间,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投资等,应报区国资委审批后执行;凡列入国资国企改革范围且注销、退出的企业,受托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加强资产的梳理、监管保全工作,以及相关资产的基础资料保管工作。
        三、梳理资产、有序操作
各企业要全面梳理各类资产,切实做好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估价入账、损益认定、资金核实等基础性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内部往来和历史宕账的清理工作。涉及到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进场交易等事项,由区国资委统一委托中介机构实施。
        四、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一)加强业务指导服务。在政企分开改革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把对企业的监督和服务结合起来,通过采用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手段,向企业提供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实行专题报告制度。各相关委办局、各企业对改革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困难瓶颈或一时难以把握的问题,要及时向区级机关下属经营性企业政企分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建立多方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企业监事会、内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等作用,形成合力,对企业改革调整工作实施多方位的监督。
       (四)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相关委办局、各企业要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做好财务基础资料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往来款项的核对、实物资产的盘点和账外资产清查入账等工作;接收企业要积极主动进入角色,了解被接收企业情况,做好企业资产清点接收、财务入账等基础财务管理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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