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D9302000-2014-01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4-09-04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旅[2014]1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本区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接通知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各旅游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附件1:关于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旅游局

一四年九月四日

 

附件1

关于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本区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161号文件和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从即日起至十一黄金周结束,在全区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辖区旅游安全工作特点,切实做好旅游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继续落实安全责任制与全员责任制,切实加强旅游安全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保持本区旅游行业安全稳定的良好形势。

        二、检查内容

        (一)所有旅游企业——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与全员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如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应急事故处置预案、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等。

        (二)旅行社——重点检查旅游包车安全防范举措落实情况,如是否使用(租用)有营运资质的旅游车辆、是否提醒游客做到安全乘车等。

        (三)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游乐设施、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内运营的机动车辆、电瓶车安全管理,水上项目设施设备安全、安全人员配备等情况,以及文明旅游、安全旅游宣传情况。

        (四)宾旅馆——重点检查住宿设施、餐饮安全、防拥挤踩踏坠落,员工住宿区和办公区的消防安全、防抢防盗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和常态化管理,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街镇全面检查。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要充分依托辖区内安监、派出所、食药监等职能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全覆盖,并教育、督促旅游企业切实加强问题整改。

        (三)全区重点抽查。区旅游局将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工商、卫生、文广、质监、食药监、安监等部门,对本区部分旅游企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解决旅游安全突出问题。

        (二)搞好自查自纠。各旅游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标准要求,开展彻底的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自查自纠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及时进行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区旅游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深查旅游安全隐患。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信息反馈。各街镇旅游管理部门要建立旅游安全工作台账制度,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区旅游局旅游管理科(见附件)。区旅游局将把本次专项检查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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