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百日会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D8201000-2014-01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4-28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百日会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交[2014]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局属各单位:
2013年以来,本市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果,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整改,我局制定了《嘉定区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百日会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嘉定区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百日会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嘉定区交通港航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所附电子表格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嘉定区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百日会战”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及时整治我区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安全隐患,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决定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围绕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重心,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严格监管,努力提升危险货物运输监管水平,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为重点,严格审核业户经营资质、运输车辆和船舶技术条件、操作人员从业资格、车辆和船舶营运证年审有效期,落实运输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危险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潜在的事故隐患,依法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百日会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我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和管理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彻底扭转安全生产形势。
三、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覆盖我区危险货物运输、储存、装卸经营单位。整治范围涉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作业环节、场所、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设备等。重点突出在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四、整治内容
(一)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条件(设施设备技术状况、人员资质条件、设施设备维护及安全管理制度等)的符合性情况;
(二)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守法、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情况;
(四)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及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五)企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GPS监控情况;
(六)在港区内仅与危险化学品码头相连的储罐部分的安全生产情况;
(七)在港区陆上专门为港口企业的装卸设备、非营运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情况;
(八)危险货物运输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船员或者船员不适任等情况。
五、组织机构
区交通局成立嘉定区危险货物运输“百日会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管理科,由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建整治工作小组,在管辖范围内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至4月30日)
运管署、航务所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基层一线、行业企业。要使相关行业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知晓、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主动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二)自治整改(5月1日至5月15日)
各行业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对照安全大检查及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我治理,做到逐个领域、逐家企业、逐个环节、逐个岗位,逐站、逐线、逐车(船)、逐码头、逐罐(场)全覆盖,确保各项隐患和问题全面落实整改。
(三)督导检查(5月16日至6月15日)
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广泛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对企业自治情况进行督导,通报督导整治结果,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监管”和安全管理“闭环机制”。同时,做好迎接市交通委督导组的检查。
(四)总结提高(6月16日至6月30日)
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分析,区分轻重缓急,分门别类,深刻剖析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原因,针对性地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对于排查整改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新出现的问题,要总结规律,针对性地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有清醒的认识,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开展整治。各级领导要亲自抓,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要进一步明确谁管理、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隐患排查整改的结果单位主要领导要审阅签字,留档备查,如发生事故则应按照相关规定倒查问责。
(二)结合实际,细化方案。要结合行业安全大检查和“回头看”活动,以及《关于开展交通港航行业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沪交安〔2013〕756号)、《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国家六部局关于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公发〔2014〕19号)、《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沪交安委办〔2014〕7号)等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整治方案,推进安全整治工作。
(三)严格执法,净化市场。要以“平安交通”创建工作为抓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交通运输市场。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长时间违规、屡教不改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列入行业信用考核和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必要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
嘉定区交通港航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
陆建新
局长
副 组 长:
顾雪跃
副局长
 
朱洪标
副局长
      员:
朱 彤
管理科科长
 
贾晓燕
客管科科长
 
刘志刚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吴洪兴
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宏伟
区运管署署长
 
杨海峰
区航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管理科,主任由朱彤兼任,成员由局属各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附件3
所附电子表格
 
1、上海危险货物水陆运输行业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表1)
2、上海危险货物水陆运输行业“打非治违”情况月报表(附表2)
3、上海危险货物水陆运输行业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情况月报表(附表3)
4、上海危险货物水陆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概况报告表(附表4)
 
 
 
 
 
 
 
 
 
 
 
 

附表1
上海危险货物水陆运输行业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20141- 月)
 填报单位:
 
 
 
 
 
 
 
 
 
行业和领域
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排查一般隐患
其中:已整改
 
整改率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其中: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排查重大隐患
其中:已整改销号
整改率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其中:
累计落实治理资金
 
落实治理目标任务
落实治理经费物资
落实治理机构人员
落实治理时间要求
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家)
()
()
%
()
()
%
()
()
()
()
()
()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1.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企业、货运场站)
 
 
 
 
 
 
 
 
 
 
 
 
 
 
2.港口码头
 
 
 
 
 
 
 
 
 
 
 
 
 
 
3.水路运输(除码头以外的货物运输企业)
 
 
 
 
 
 
 
 
 
 
 
 
 
 
4.其他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有关要求:
1、要认真填写本表,并于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至局管理科。电话、传真:69033706
 
2、统计数据为20141月以来的累计数据。

附表2
上海危险货物水陆运输行业“打非治违”情况月报表
20141月至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合计
(起)
(起)
(起)
(起)
(起)
(起)
(起)
(起)
(起)
(起)
(起)
(起)
(起)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总计
 
 
 
 
 
 
 
 
 
 
 
 
 
 
1.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企业、货运场站)
 
 
 
 
 
 
 
 
 
 
 
 
 
 
2.港口码头
 
 
 
 
 
 
 
 
 
 
 
 
 
 
3.水路运输(除码头以外的货物运输企业)
 
 
 
 
 
 
 
 
 
 
 
 
 
 
4. 其他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有关要求:
1、要认真填写本表,并于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至局管理科。电话、传真:69033706
 
2、统计数据为20141月以来的累计数据。
附表3
上海危险货物水陆运输行业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情况月报表
 
 
 
 
 
 
 
 
 
 
 
 
 
20141月至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组织督查检查情况
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情况
组织检查组
组织检查人员
受检企业
警告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设备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
行政拘留
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罚款
(个)
(人次)
(个)
(次)
(起)
(起)
(家)
(个)
(家)
(人)
(人)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总计
 
 
 
 
 
 
 
 
 
 
 
 
1.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企业、货运场站)
 
 
 
 
 
 
 
 
 
 
 
 
2.港口码头
 
 
 
 
 
 
 
 
 
 
 
 
3.水路运输(除码头以外的货物运输企业)
 
 
 
 
 
 
 
 
 
 
 
 
4. 其他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有关要求:
1、要认真填写本表,并于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至局管理科。电话、传真:69033706
 
2、统计数据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附表4
上海危险货物水陆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概况报告表
 上报单位:(盖章)
 
 
 
 
 
隐患名称
 
具体地点
 
隐患类型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联系方式
 
上级主管单位
 
行业管理部门
 
监管部门
 
隐患基本情况
包括(成因、现状、与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要求存在的主要不足或缺陷、目前采取的基本防护措施)
 
 
主要危害
包括(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可能后果、估计损失等)
 
防范措施
(从组织机构、制度、措施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具体说明)
 
整改方案
(整治内容、措施和目标,整治所需资金和来源,目前采取的保障措施,实施整治方案的时间安排、人员组织及相关附件)
 
应急措施
(治理过程中拟制定的应急预案或采取的应急措施)
 
    主管领导: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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