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5部委<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意见>的九项要求的通知》(沪卫计医管〔2014〕16号)精神,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制定本区落实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6日
嘉定区落实《国家卫计委等5部委<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意见>的九项要求》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5部委<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意见>的九项要求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29号,见附件,以下简称“九项要求”)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卫生领域自身建设,不断改善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举措。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充分认识“九项要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将“九项要求”作为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保证九项要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活动范围
本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区妇幼保健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牙病防治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血站、区医疗急救中心等卫生机构按照“九项要求”的工作部署及责任落实,以“保证医疗质量安全、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为重点,结合本区卫生计生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制度措施。
三、组织机构
(一)嘉定区卫生计生委成立贯彻落实“九项要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九项要求情况的督导检查。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医政科。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本单位落实“九项要求”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院长(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学习阶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组织学习并传达“九项要求”,确保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深刻领会“九项要求”精神,充分认识落实“九项要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阶段。要按照“九项要求”精神,认真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和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措施。一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制度,畅通投诉渠道,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有效应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积极引导至第三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尽可能消除不良影响。二要多渠道查找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多种方式,畅通渠道,健全单位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三要加强行业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督导检查阶段。区卫生计生委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九项要求”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其纳入“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于严重医疗纠纷和重大伤医案件,及时介入,稳妥处置。对于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事件,将严肃追究责任。9月中下旬,我委组织督导小组对各医疗机构开展督查, 9月底前将督导检查结果书面报市卫生计生委医疗服务监管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在贯彻落实“九项要求”工作中,及时将好的做法和工作模式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对于存在的问题,仔细查找原因、认真分析,完善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将自查、整改落实等情况上报我委医政科。
附件: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5部委《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意见》的九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