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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文件
关于对上海金秋钢球有限公司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索 引 号:
WA3305000-2014-07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经委
发文日期:
2014-10-11
名 称:
关于对上海金秋钢球有限公司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文 号:
嘉经[2014]12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金秋钢球有限公司:
依据《上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差别电价实施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4〕12号)相关要求,经我区组织筛选、审核、征求意见、审定等相关程序后,符合《上海市部分工业行业限制类、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第一批)》(沪经信调〔2014〕94号)限制类机械行业第17条款“工业园区外的热处理、铸造、锻造、电镀生产工艺(在线加工企业生产点除外)”,现决定对你公司执行差别电价,加价日期从2014年10月电力公司抄见电量起,加价标准是每千瓦时加价0.15元。
如你企业对本通知有疑问,请联系我单位技术进步科。
联系人:戴 杰
联系电话:69989439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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