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文件
关于对上海青龙粉磨厂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索 引 号: WA3305000-2014-07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经委 发文日期: 2014-10-11
名 称: 关于对上海青龙粉磨厂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文 号: 嘉经[2014]13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青龙粉磨厂:
依据《上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差别电价实施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4〕12号)相关要求,经我区组织筛选、审核、征求意见、审定等相关程序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18号)等文件精神,属于国家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行业调整清单企业,现决定对你公司执行差别电价,加价日期从2014年10月电力公司抄见电量起,加价标准是每千瓦时加价0.4元。
如你企业对本通知有疑问,请联系我单位技术进步科。
联系人:戴 杰
联系电话:69989439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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