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现就开展2014年度嘉定区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采购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类别
符合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医疗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技术新产品。
二、 申报单位
凡在嘉定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
三、 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电子材料申报
1
、申报单位登录嘉定科委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218.202.254.207/JDWW)进行申报,首次登录单位请联系区科委申请用户名。
2
、申报单位在网上认真填写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其中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和所有附件材料”则需由申报单位上传。
(二)项目书面申报材料
1
、 嘉定区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采购补贴申报表(系统打印);
2
、 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
、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2013年度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3)可说明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包括专利说明及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4)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等;
(5)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6)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7)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有资质的查新单位出具的两年内的查新报告;
(8)用户意见报告;
(9)新技术新产品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10)其他证明材料:如列入国家、地方科技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省部级以上的获奖证书、创新型企业证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证书等;品牌证书、商标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产品出口合同;产品图片等相关材料。
(三)其它注意事项
1
、申报单位当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新技术新产品补贴项目,已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立项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
、申报表中的申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等务必填写准确和一致,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简洁、清晰、规范,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等词语,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书写格式。
四、申报渠道及申报时间
1
、申报时间:2014年9月9日至9月26日;
2
、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好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3
、申报材料须经企业所在镇、街道盖章推荐;
4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5
、申报项目经区科委组织评审后,确定最终获得资助的项目和资助资金的额度。
6
、申报地点: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嘉戬公路118号)2楼大厅7-1科委项目申报受理窗口;
7
、材料受理联系人:陆晓姣、张静宇,联系电话:59523669、59528523;填报内容咨询联系人:周银屏、朱文栋,联系电话:69989915。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
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