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绿化是市容管理局文件
上海名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临时使用绿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 引 号: |
WD6302000-2014-03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绿化市容局 |
发文日期: |
2013-09-10 |
名 称: |
上海名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临时使用绿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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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嘉绿容许[2014]2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上海名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4年9月8日向我局提出在嘉定胜竹路陈家山东200米处地块需开设道口临时使用绿地一事已收悉。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申办的绿化事项,决定如下:
1、同意在嘉定胜竹路陈家山地块开设6米消防道口,迁移行道树朴树胸径16厘米1棵,临时使用期自发文之日起360天。
2、请有绿化资质单位施工并确保成活率,在迁移季节内按照相关技术进行操作,须注意安全文明措施确保安全。并请上海名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包括土壤清理、及时回土,发生绿化费用按实结算等等)。工程结束后即恢复原状。
3、本行政许可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3月1日止。
你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行政许可公示告知单》的要求,做好公示牌等相关公开告示工作。
请嘉定区绿化管理部门做好跟踪指导工作(请嘉定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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