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上海市嘉定区家长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上海市嘉定区家长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2013-2014年度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索 引 号: WC1301000-2014-01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4-10-26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上海市嘉定区家长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2013-2014年度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文 号: 嘉教〔2014〕6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了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在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育人机制中的作用,总结和发扬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区教育局、区教育奖励基金会、区家长委员会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先进集体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本区各中小学(含随迁子女学校)、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2.评选名额:初定50所。
(二)评选条件
1.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活动开展正常,有系统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资料。
2.学校家长委员会在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教学及沟通学校与家庭等方面有作为,有特色,成效明显。
3.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家长学校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广优秀家庭教育经验,家长参与面广。
(三)评选办法
1.学校根据条件进行申报。
2.区家委会考查并推荐。
3.局领导审核后网上公示。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优秀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本区各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在职委员或分管领导。
2.评选名额:全区评选优秀工作者100名。原则上每所学校推荐1名,学生数在1300名及其以上的学校可推荐2名。
(二)评选条件
1.从事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满二年,具有正确教育观念,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富有奉献精神。
2.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支持学校教育改革发展。
3.积极沟通学校、家庭和社区,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评选方法
1.评议推荐:由学校行政和学校家长委员会评议推荐。
2.上报审核:各校确定人选,填写申报表上报。
3.网上公示:区家委会考查推荐,局领导审核后网上公示。
三、评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使争创先进集体真正成为促进学校家委会工作的创先争优过程。把评选优秀工作者活动营造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激励氛围。
2.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材料,确保推荐质量。于2014122(周二)之前通过FTP发送至区家委会相对应的文件夹内,过期作放弃处理。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上海市嘉定区家长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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